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6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
6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于6月10日至21日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省政府办公厅抽查情况。6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暨6月份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辽政办公开〔2019〕14号),我市无不合格网站和新媒体。
(二)市政府办公室检查情况。
网站检查情况: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2家,部分网站存在个别考察点被扣分的情形。其中,高新区管委会网站未提供网上有效咨询建言渠道、未按规定时间开通新网站;市政务服务网存在空白栏目。
新媒体检查情况:6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设的55个政务新媒体开展第一次全面检查。其中,“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人民政府”微信、“本溪满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大美草河城”微信、“桓仁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微信、“氧吧之乡八里甸子”微信、“美丽明山”微信、“明山普法在线”微信、“南芬旅游”微信、“南芬文化”微信、“印象南芬”微信、“秀美思山岭”微信、“南芬市场监管”微信、“铁山街道办事处”微信、“本溪网警巡查执法”微信、“本溪公安先锋在线”微信、“本溪满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微博、“桓仁普法”微博,均超过两周未更新。
网站和新媒体存在问题的县(区)和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务于7月15日前整改完毕。
(三)找错留言办理情况。6月我市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有效留言1条,主要问题为信息变更后未及时更新,有关部门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答复。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健全完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机制,认真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重点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安全、表述规范。
(二)做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逐项研究,逐条细化,强化监管,督促指导各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加强发布解读、完善办事功能、畅通互动渠道、合理规划布局、优化功能设计,并坚持做好每月抽查、通报、公开工作。
(三)开展域名规范清理工作“回头看”。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网站域名使用及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域名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更新基本信息;域名不符合要求的,立即予以注销,并注销相关备案信息,确保应规范的及时规范、应注销的及时注销。
(四)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关系,在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基础上,积极主动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政府信息,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根据2019年度我市绩效考核工作安排,市政府网站将统计各县(区)、各部门全年信息报送数量。各县(区)、各部门要首先将需要报送的信息发布在本县(区)、本部门网站后,再通过网站管理后台的数据共享方式,将信息推送至“县区动态”、“部门动态”等对应栏目,除特殊情况外,市政府网站将不再通过原报送邮箱接收信息。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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