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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5月份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1 17:02:34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

5月份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监管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于5月25日至31日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省政府办公厅抽查情况。5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5月份全省政府网站监管情况的通报》(辽政办公开〔2019〕12号),全省随机抽查170家网站,未发现不合格网站,总体合格率100%。

  (二)市政府办公室检查情况。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且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检查政府网站32家,部分网站存在更新不及时、错别字等个别考察点被扣分的情形。其中,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信息更新数量较少;高新区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未按规定时间开通新网站;平山区政府、南芬区政府、市民政局网站存在错别字;市自然资源局网站部分文章图片打不开。网站存在问题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于6月15日前整改完毕。

  (三)找错留言办理情况。5月我市未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有效留言。

  二、工作要求

  (一)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域名清理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中央网信办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cnnic.net.cn/),逐一核查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域名清理情况,发现应注销未注销,虚报、错报、瞒报清理情况的,立即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不规范域名,要尽快将网站进行整合迁移,逐步完成域名注销工作,确保全市政府网站不规范域名清理彻底,不留死角。

  (二)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达标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特别是针对政府网站“栏目不更新”、“未提供网上有效咨询建言渠道”、“未提供办事服务”,以及政务新媒体“内容不更新”、“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等单项否决指标,开展本县(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全方位检查整改,确保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合格达标。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