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垃圾管理,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市实际,制定《关于推进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政策依据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加快,建筑施工、旧城改造等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总量持续增长,偷排乱倒、资源化利用不足、监管链条断裂等问题日益突出,既影响城市环境,也制约资源循环利用。为破解上述难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前期整治工作经验,制定本《方案》,旨在通过系统化制度设计,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目标。
二、发文目的与预期成效
形成覆盖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利用、处置全流程的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全过程管理制度有效落地。偷排乱倒、混装混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根本性遏制,存量建筑垃圾有序清零。建筑垃圾平均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 以上,再生建材应用渠道全面打通。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闭环管理”的建筑垃圾治理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源头管理:从产生环节控量减量
一是压实减量责任,二是实行分类处理,三是规范现场与装修垃圾管理。
(二)运输监管:确保中间环节有序可控
一是技术与资质管控,二是名录公开与退出机制。
(三)末端处置:构建规范安全的消纳体系
一是科学规划设施,二是存量与增量处置。
(四)资源化利用:提升垃圾“变废为宝”能力
一是培育产业与推广应用,二是完善付费与价格机制。
(五)全过程监管:构建智慧化闭环体系
一是机制与信息化保障,二是联合执法与信用惩戒。
四、适用范围
主要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垃圾管理相关工作,涵盖各类建设工程(包括交通、水利、铁路领域的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涉及建筑垃圾的源头管理、运输监管、处置、资源化利用及全过程监管等环节,相关责任单位(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等)需按职责落实各项工作。
五、保障措施
成立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市长、市住建局局长任组长,发改、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及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重大问题,确保 2027 年目标如期实现。
本《通知》的实施,将有效解决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突出问题,推动城市建设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坚实保障。
解读人:闫浩
解读单位: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电话:024-47115193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