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题”专题频道
您的位置:首页 >政务>政策解读专题>文字解读>详细内容

关于《本溪科技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6号)精神,建立和完善市以下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本溪市科技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一、《方案》出台背景

  省财政厅下发“辽政办发〔2020〕6号”文件,将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其他事项八个方面,明确省与市财政事权范围和支出责任。要求各市级人民政府结合市以下财政体制、科技事业发展情况等实际,合理划分科技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起草了《本溪市科技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在“辽政办发〔2020〕6号”文件确定的地方财政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内,根据科技事项公共性层次、科技成果受益范围等属性,按照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其他事项八个方面,对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划分。全市性、基础性、长远性、隶属关系在市级的专项资金、基金、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对聚焦市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等,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构建区域发展格局的事项,由县(区)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合理划分市与县(区)权责,加强市以下机构、人才、装置、项目和资金的统筹协调,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发展的财政体制和政策环境。促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整体提升。


     相关文件: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科技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