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态调整本溪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变更、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动态调整本溪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现予公布。
一、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1.机构名称: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溪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本溪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本溪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 址:本溪市高新区枫叶路188号
电 话:024-42218130
2.机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24号
电 话:024-42822924
3.机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平山大队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南兴路74号
电 话:024-42222122
4.机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明山大队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樱花街33号
电 话:024-44511230
5.机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溪湖大队
地 址:本溪市溪湖区彩屯北路155号
电 话:024-45892513
6.机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芬大队
地 址:本溪市南芬区郭家路与永兴巷交叉路口东南320米
电 话:024-43834444
7.机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大队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22号
电 话:024-42380117
8.机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一大队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峪宁路9号
电 话:024-44512840
9.机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二大队
地 址: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镇304国道与河东路交叉口南150米
电 话:024-43731444
10.机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三大队
地 址: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平原城村老东台18-1
电 话:024-48866122
11.机构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大队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22号
电 话:024-44844444
12.机构名称: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978号
电 话:024-47184666
13.机构名称:本溪市明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消防街1号
电 话:024-43875423
14.机构名称:本溪市平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环山路18号
电 话:024-4482205
15.机构名称:本溪市溪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本溪市溪湖区彩屯二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西北100米
电 话:024-45990224
16.机构名称:本溪市南芬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本溪市南芬区铁山西路8号
电 话:024-43812628
17.机构名称:本溪市消防救援大队溪钢大队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南兴路70号
电 话:024-42321382
18.机构名称:本溪桥北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桥北街道
电 话:024-42639119
19.机构名称: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本溪市溪湖区李时珍大街100号
电 话:024-45555060
20.机构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滨河东路
电 话:024-46843119
21.机构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松花江街与泰山路交叉口
电 话:024-48830998
本溪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