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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档案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2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抽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频率备注
1企业档案管理规范化情况检查【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7月5日修正)   第六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1999年6月7日国务院批准修订)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档案条例》(2006年1月13日修订)第七条第一款:省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省的档案事业,实行宏观管理、监督和指导。         
【部门规章】《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4号,1992年3月30日颁布)第八条: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档案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应与档案业务工作密切结合,检查的内容和重点应根据档案法规实施的情况具体确定。
本溪市档案局市属国有企业

1.档案工作组织管理情况检查;
2.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检查; 

3.各门类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检查;
4.档案安全保管、利用、统计、编研、鉴定、销毁工作检查;
   

不低于10%1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