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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全市骨灰海葬补贴政策的通知》政策文件及解读

来源:本溪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5-1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优化全市骨灰海葬补贴政策的通知

  本民发〔2025〕26号

  

各自治县(区)民政局、财政局,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发挥奖补政策激励作用,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全省骨灰海葬补贴政策的通知》(辽民财函〔2025〕31号)及省财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6〕54号),现就我市骨灰海葬补贴政策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我市每具海葬骨灰补贴标准由2000元提高至2200元。骨灰海葬补贴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场价格和物价指数变化水平适时调整。

  二、资金来源

  骨灰海葬补贴资金由省、市两级福彩公益金予以保障。其中,省财政每具海葬骨灰承担1400元、市财政每具海葬骨灰承担800元。骨灰海葬补贴资金应单独记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三、优惠项目

  海葬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为本市户籍居民提供以下骨灰海葬免费服务项目:

  1.每具海葬骨灰随行家属3人的往返租车费、租船费、食宿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2.制作颁发《骨灰海葬证》;

  3.提供骨灰可降解容器、骨灰海葬专用绒布袋及手提袋;

  4.提供装饰骨灰海葬船只的鲜花和花束,骨灰撒海时使用的花瓣、花篮、毛巾、手套、胶带、工具等;

  5.提供集体礼仪服务。

  除以上海葬服务免费外,对参加骨灰海葬的家属奖励补贴400元/盒。

  四、有关要求

  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海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要做好骨灰海葬组织、核实、统计、补贴发放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直接用于奖励骨灰海葬家属的补贴资金,应于逝者骨灰撒海结束之日起60日内通过银行账户发放到位,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得通过第三方骨灰海葬服务单位发放。参加骨灰海葬的家属奖励补贴政策,从2025年3月10日起执行。市财政局要按照补贴标准将骨灰海葬补贴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足额安排;要根据市民政局审核后提出的资金申请,及时下达拨付资金,按规定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各级民政部门、殡仪服务机构要大力宣传骨灰海葬便民惠民政策,积极倡导骨灰海葬等绿色安葬方式,持续提高海葬政策的社会知晓度,为广泛推行海葬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本溪市民政局      本溪市财政局 

        2025年7月7日



 《关于优化全市骨灰海葬补贴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发文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发挥奖补政策激励作用,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全省骨灰海葬补贴政策的通知》(辽民财函〔2025〕31号)精神及省财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6〕54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全市骨灰海葬补贴政策。

  二、主要内容

  明确补贴标准、资金来源、优惠项目以及资金使用要求。

  三、预期目的

  优化调整骨灰海葬奖励补贴政策,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减轻人民群众负担。

  解读单位:本溪市民政局

  解 读 人:张瑞

  联系电话:4384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