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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畜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政策文件及解读

来源: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5-19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

  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畜牧业发展

  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好《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畜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5〕541号)要求,做好2025年“粮改饲”、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草原保护利用补奖3个项目实施工作,我局制定了《本溪市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本溪市省2025年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本溪市2025年草原保护利用补奖政策实施方案》3个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本溪市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2.本溪市2025年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3.本溪市2025年草原保护利用补奖政策实施方案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1日



  惠企政策解读

  一、政策名称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畜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本农发〔2025〕27号),2025年8月7日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政策类别惠企政策。

  二、政策解读

  1.“粮改饲”项目

  该项目主要用于全株玉米青贮,补助对象为辖区内所有的奶牛收贮养殖户以及收贮量达到50立方米的肉牛、羊、驴、鹿等草食家畜养殖户均须纳入补贴统计范围,补助标准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财政厅依据当年各项目市实际收贮量据实清算,每吨补贴40-50元。

  2.草原保护利用补奖政策

  申报条件为牛、羊、驴、鹿等草食家畜养殖场总存栏量、母畜存栏量应达到规模场标准。申报单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具备与养殖量相匹配的符合标准的粪污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处理要有符合标准的暂存设施,暂存能力不低于7天),养殖场档案管理、生产管理、检疫申报、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制度完备。建设内容是饲草料收获、加工、贮存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支持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畜禽舍及附属设施、运动场及附属设施;购置自动给水给料设备、温度与环境控制设备;购置智能化生产管理设备等。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策,按照项目实施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5%予以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解读人:秘勇

  联系电话:024-43103912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