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
11月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庆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本溪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修订)》《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修订)》《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本溪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的议案》。
会议要求,要认真汇总梳理、充分吸收本次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推动法规修订严格对标上位法规定、紧密贴合本溪发展实际,更好彰显地方立法特色,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持续强化立法监督,着力营造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法治氛围。本轮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只是阶段性成效,相关工作要持续推进、常态落实。各相关单位要继续保持严谨细致、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做好后续法规清理工作,保障生态环境法典在本溪落地实施,为全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萌娇、刘明刚、董培峥、邴忠友,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杜平出席会议。副市长袁佺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