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市委第十一轮、第十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市委部署,十三届市委第十一轮、第十二轮巡察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10月15日至16日,10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巡察的4家市直单位党组、6家县(区)法院党组、2家经济开发区党工委、5家县(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一对一”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强调,要认真贯彻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抓手,以整改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被巡察县(区)法院党组、县(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要正视问题,认真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回头看”的市直单位党组、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要对已完成整改问题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进一步推进整改问题,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对需要长期推进整改问题,制定阶段性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要真认账、真反思,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要找准症结,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对症下药,从根子上解决问题;要扎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对照整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对重点疑难问题带头攻坚,绝不能当“甩手掌柜”,绝不能“新官不理旧账”;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用力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整改监督,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巡察机构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要用好巡察成果,形成整改合力,推动解决行业性领域性问题。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收到的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