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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进驻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26-06-16 10:47:12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截至6月15日,十三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进驻工作。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各市委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落实十三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巡察组强调,本轮巡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严的基调,增强巡察监督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扎实完成好巡察任务。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巡察、同题共答,高质量完成本轮巡察任务,以巡察监督实效护航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建设,全力筑牢粮食安全根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大局。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表示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全力配合巡察,思想上对标对表、行动上紧跟紧随、整改上落细落实,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本轮巡察中,两个市委巡察组将对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的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级交叉巡察,同时视情况延伸至各县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

  按照有关要求,巡察期间设置信访联系电话、巡察监督平台举报“二维码”、电子邮箱和信访意见箱,主要受理反映农业农村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区)管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重点是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验收、管护”等环节资金套取截留、围标串标、权钱交易、工程质量低下、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工作日8:30-17: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24日17时。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本溪满族自治县、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农业农村局。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1

  电子邮箱:bx13jswd12L_1z@163.com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桓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信访联系电话:18704149002

  电子邮箱:bx13jswd12L_2z@163.com

  统一设邮政信箱: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新城路49号信箱转市委巡察办(邮编:117000)


  (十三届市委第十二轮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级交叉巡察监督平台举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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