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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涨了 申领要点逐一讲清
——专访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26-06-05 10:35:04 浏览次数: 【字体:

  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引发广泛关注与持续热议。为帮助市民全面了解政策调整细节,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潘猛,就政策上调标准、申领渠道、领取条件等问题进行权威解读。

  记者:近期,我市对失业保险金进行了上调,能否介绍一下本次上调的标准、适用范围和受益人群?

  潘猛: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为近10年来的第五次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为:市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从1615元调整至1768元;满10年及以上的,从1710元调整至1872元。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调整至1640.5元,满10年及以上的调整至1737元。截至目前,全市已有7978名市民受益。

  记者:2025年12月到2026年3月产生的待遇差额,是怎么结算处理的?

  潘猛:考虑到政策实施时间与实际发放的衔接,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期间的待遇差额,我们已在2026年4月上旬统一进行补发,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足额享受政策红利,不遗漏任何一笔应发待遇。

  记者: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如何规定的?领取期间还有哪些配套保障?

  潘猛: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挂钩,单次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具体对应关系为:缴费满1年领取3个月;缴费满2年领取6个月;缴费满3年领取9个月;缴费满4年领取12个月;缴费满5年领取13个月;缴费满6年领取14个月;缴费满7年领取15个月;缴费满8年领取16个月;缴费满9年领取18个月;缴费满10年及以上领取24个月。配套保障方面,领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会为其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无需缴费,即便之前有医保欠费也不影响正常享受待遇;同时,允许领金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保障社保缴费的连续性。

  记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渠道有哪些?为了提升办理效率,推出了哪些举措?

  潘猛:为方便失业人员申领,我们已实现“线下办”“网上办”“掌上办”全覆盖。线上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辽宁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及微信小程序、“辽宁人社”小程序、掌上12333App、“辽事通”App等多种渠道申请,5个工作日内就能办结; 线下在经办大厅现场申请可实现“即办即享”,且依托全市业务“一张网”,已实现省内通办,真正打通待遇申领“最后一公里”。

  记者: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重新就业后未领完的待遇该如何处理?

  潘猛:申领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若领金期间重新就业,将暂停领取,但剩余未领的期限会予以保留。再次失业后,若符合领取条件,可与前次未领完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若重新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且非因本人意愿失业,可继续申领前次剩余期限。主动离职的人员则不符合申领要求。

  记者:除了保障基本生活,我市就业部门在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有哪些举措?

  潘猛:我市就业部门高度重视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多措并举助力失业人员重返岗位。如:定期与官方认证的补贴培训型机构合作,开设电工、家政服务、计算机操作等市场急需的技能培训课程,失业人员可免费报名学习。培训结束后,我们还会为学员对接招聘企业,搭建就业桥梁,助力大家通过技能提升实现稳定再就业,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多重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