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shjjsj-2020-0002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本溪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 成文日期: | 2020-11-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本溪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强力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全力打造发展环境最优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全市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100%,全面完成国家和省考核任务;全市政务服务网上实办率60%以上。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省任务目标。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全面完成国务院“一网通办”目标任务。
二、主要措施
(一)组织开展“打通数据壁垒百日攻坚”行动
开展“打通数据壁垒百日攻坚”行动,实现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出口、统一身份认证、办件业务数据实时共享,做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政务服务“进一网、能通办”。
1.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全市各部门自建政务服务系统运行情况、承载内容、服务模式,逐个系统制定对接方案,逐个系统确定对接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挂图作战。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市信息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2.推动市级自建政务服务系统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完成市共享交换平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市信息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医保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二)建立“一网通办”制度保障体系
3.制定出台《本溪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本溪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实施办法》《本溪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实施办法》《本溪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等文件,从制度层面规范“一网通办”工作开展。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厅上网”
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做到“三集中、三到位”,用线下的集中推动线上的整合。
4.市直各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各类专业服务中心。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5.各县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各类专业服务中心。
牵头部门:各县区营商局
责任部门:各县区(含高新区,下同)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四)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6.认真落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一件事一次办”“零证明”等改革举措,结合“打通数据壁垒百日攻坚”行动,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要求,组织市县两级政务服务部门逐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做到基本要素“三级十三统一”,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强力推进“辽事通”应用全覆盖
7.根据《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接入”辽事通“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全省第一批接入辽事通公共服务事项的对接工作。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20日前
8.将户籍办理、社会保障、婚育收养、交通出行、文教卫生等民生领域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接入“辽事通”。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9.各地区、各部门已经上线运行的政务服务移动端全部与“辽事通”对接。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六)大力推广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
10.加快汇聚电子证照,实现电子证照管理常态化,完成电子证照历史数据归集,增量电子证照生成实时化、自动化,大力推广电子证照使用。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制定涉企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建设完善管理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2.推进市级政务服务部门电子印章全覆盖。
牵头部门: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营商局
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七)提升软硬件保障能力
13.认真核查政务服务软件系统功能、性能,找差距、补短板,提升系统的稳定性、可用性、易用性,对不符合“一网通办”要求的系统进行改造、迁移、升级,扭转“小马拉大车”现象。
牵头部门:市信息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4.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
牵头部门:市信息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5.全面提升政府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能力,为“一网通办”提供稳定高效、安全可靠的运行保障。
牵头部门:市信息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大力引导推广使用
16.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站点等渠道大力引导、帮助企业和群众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办业务,提高群众知晓率,让企业和群众会办、能办、愿意办。
牵头部门:市营商局、市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牵头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一网通办”工作。工作专班由市营商局具体负责,动态跟踪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进展,强力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同步建立工作专班。市政府每半个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调度各县区、各部门工作情况,对工作推动不力的点名道姓通报批评,要求立行立改,对通报批评后整改不力的,市委、市政府将严肃追责问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市营商局统一牵头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尽快建立完善专项工作机制,会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信息服务中心统筹推进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有关的基础设施硬件建设、系统平台软件建设的立项、评估、建设、运维、保障等各项工作。
(三)加大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一网通办”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四)开展业务培训。按照省部署要求,组织市县两级业务工作人员,围绕“一网通办”各流程、各环节工作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
(五)加强督查督办。制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项督查方案,由市营商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六)强化绩效考核。将各县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