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shjjsj-2020-0002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 成文日期: | 2020-11-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优化本溪营商环境,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书记张国清在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要求,以营商环境建设为突破口,引导全市上下牢固树立“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激发基层改革创新活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激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积极性,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更坚决的行动,把改革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作为一个整体,一体践行、立体推进,努力打造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生动画面和宏大场景。
二、工作目标
以“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为目标,以办事便利化为起步、以法治化为规范、以国际化为开放标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性,积极推进全市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全社会发展活力和创新活力进一步激发,全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果,法治本溪、诚信本溪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员参与、全力以赴、久久为功,“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实现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升本溪竞争力。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为人民服务实践体验
1.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就是我自己”解放思想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正确的价值观。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不断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体验,坚持用改革创新办法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1)开展“营商环境就是我自己”大讨论。与全市 “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自己摆进去,化“局外人”为“局中人”,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都是营商环境”共识,彻底清除营商环境建设思想观念上的障碍。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
时限要求:2020年10月中旬启动
(2)开展“我是公仆我为您服务”教育实践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宗旨意识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体验。党员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佩戴党员徽章、亮明身份、叫响口号、兑现承诺,带着感情、带着“温度”服务,倾听群众、企业、基层的诉求,与他们一起想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在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体验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情感。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牵头
时限要求:2020年10月中旬启动
(3)开展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系列宣传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读《条例》,向社会广泛征集改善营商环境“金点子”,突出宣传全市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成效,提高社会面知晓率,提升全社会对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性认识。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委宣传部牵头,本溪日报社、本溪广播电视台配合
时限要求:2020年10月中旬启动
2.开展载体活动,真心实意服务群众和企业
(1)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走百企、督百事、解百难”行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走访企业,发现工作落实和执行力、政务服务环境、市场环境、企业运营环境、法治环境、政商关系等方面突出问题,及时处置处理,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营商局
时限要求:2020年10月启动
(2)搭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积极推进“党群一张网、服务叫得响”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通过资源整合、流程再造、信息共享,把“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多元化诉求、多样化服务需求。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各县区、高新区,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3)开展“文明本溪人·热情迎宾朋”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旅游环境优化三项行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市民的东道主意识,不断提升志愿服务水平,推动旅游服务环境、文明交通环境、窗口服务环境不断优化,提升全社会文明水平,创造高品质的旅游环境、展示高品位的城市形象。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配合
时限要求:2020年10月启动
(4)开展统战干部服务非公经济活动。组织动员全市统战干部立足岗位职责,走进商会、走进企业、走进基层,扛起服务非公经济的“统战担当”。要建强联系服务企业的“统战阵地”,发出反映社情民意的“统战声音”,强化团结非公人士的“统战引领”。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牵头
时限要求:2020年10月启动
(5)持续开展“三上门三问三送”“三拜访”活动。结合“三抓三促”包联责任分工机制,开展针对企业的“上门问建议送政策、上门问需求送服务、上门问困难送帮扶”活动。积极开展“拜访企业、拜访商会、拜访乡贤”活动,感召溪商回归、溪贤回归、溪智回归,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职责分别牵头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6)积极落实项目管家制度。为全市规上企业、重点项目、限额以上流通企业等配备项目管家,提供企业全生命周期“店小二”式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加快发展。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牵头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7)开展为人民服务实践体验活动。各县区、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省直单位和相关企业要创新载体,结合实际工作设计营商环境建设载体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群众和企业,怀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和企业提供贴心服务,在活动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体验。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二)创新体制机制,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3.高质量推进审批权力下放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求,提高权力取消下放的“含金量”。全面审查权力取消下放事项,做到整链条下放,坚决杜绝权力拆分下放或明放暗不放。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牵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20年10月启动,长期推进
4.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和材料。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内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牵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20年10月启动,长期推进
5.加快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积极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服务流程,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政务服务大厅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信息服务中心依职责分别牵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20年10月启动,长期推进
6.积极推进“辽事通”应用。完善“辽事通”APP功能,将全市便民服务事项APP全部接入“辽事通”APP,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牵头
时限要求:2020年10月启动
7.研究建立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按照省统一部署,行政审批机关逐项梳理审批事项,对可以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而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研究建立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申请人提出行政审批申请,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在具备核心要件的前提下,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容缺后补、以函代证,即可为其办理相关审批事项。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牵头,各行政审批部门对所承担审批事项负责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8.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部门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要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申请人切实履行承诺。对于检查发现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要及时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牵头,各行政审批部门对所承担审批事项负责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9.持续开展企业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组织市场主体对全市政府部门和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职能科室(部)进行满意度评价,倒逼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推进“好差评”制度建设工作。建立“窗口评价、数据统计、差评整改”工作机制,发挥“好差评”制度的监督和激励作用。持续完善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委组织部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三)营造法治良好氛围,提升营商环境层次
10.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对非公有制财产刑事保护力度,完善经济犯罪案件受案立案制度。落实涉案财产处置有关规定,明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涉案人员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等标准和规范,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加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案件执行力度。严格落实涉企案件审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牵头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11.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招投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规范重点领域政府诚信行为,完善政务诚信评价体系。将政府守信践诺监督考核以及信用奖惩机制等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将政府及其部门以及公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积极清偿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拖欠款,切实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营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职责分别牵头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12.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本溪”服务平台,与国家、省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推进诚信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公开等环节应用。完善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探索建立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禁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服务中心依职责分别牵头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13.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执行“七个不允许”规定。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一律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要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生产要素成本,提升地区成本竞争力
14.加大降费减负力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降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非税负担,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15.大力度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过程中的融资成本、物流成本、用电用气成本、要素成本等。按照国家、省现行用电价格政策,认真落实优惠电价政策和阶段性降价政策。跟踪对接省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相关政策出台情况,及时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按省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有关政策要求,推进天然气经营市场化,通过市场竞争降低企业成本。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依职责分别牵头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16.大幅度提升企业违法违规成本。依法加大违法违规企业处罚力度,降低依法经营成本,打造风清气正、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对侵犯知识产权、公民权利的行为严格惩处。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五)全面建设宜居生态,创造拴人留心环境
17.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以清廉本溪建设为载体,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搞腐败的、破坏党风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惩不贷。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依职责分别牵头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18.加强自然生态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和《本溪市生态立市推进绿色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以环境保护和治理为前提、以绿色产业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绿色生活为基础、以全民参与为保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空间,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生态环境资源监管体系,推进生活方式转变,保护辽东绿色生态屏障。
责任单位:市生态立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19.加强社会生态建设。加强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公共服务建设,提升社会文明进步水平,积极打造富有时代感、极具吸引力的生活场景。探索新形势下治理方式现代化的方法途径,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五安”工作体系为抓手,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政法委依职责分别牵头
时限要求:2020年10月启动,长期推进
20.加强创新生态建设。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引导和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打造充满生机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倾心倾力引育新动能。
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牵头负责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分别牵头负责引导和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工作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21.加大“软”产业培育速度与力度。提升对“软”产业的重视程度,做大做强以数据作为生产资料的“软”产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22.科学调整产业结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单一、重化工比重过大的突出问题。要补齐经济结构短板,重“硬”不轻“软”,积极发展服务业,重点发展高技术服务业,使产业结构趋向更加柔性。要用智能科技、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软”产业给经济社会发展赋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职责分别牵头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23.全力优化人才环境。创新人才体制机制,强化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引育工程,研究制定鼓励企业自主引才引智奖补政策。大力加强人才激励,给予顶尖人才、杰出人才相应资金资助。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全面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深入推进“智汇本溪·聚力振兴”活动,促成省内外专家人才与全市企业项目对接合作,积极提供智力支持,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
时限要求:长期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做到全市一盘棋。由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行动方案在全市的组织实施。健全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将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纳入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形成政法、组织、纪检监察、统战、政府各部门全员上阵,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全市一盘棋推进局面。
(二)提高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加快发展、提升工作的关键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营商环境就是我自己”责任意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讲格局、讲境界、讲担当,为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作为、贡献力量。
(三)强化评价督考,确保行动实效。按照国家部署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对贯彻落实工作情况进行专门督查。对于工作措施不实不力、工作推进不主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允许敷衍塞责走过场,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本溪日报社、本溪广播电视台要开设专题专栏,集中版面、时段大力宣传全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举措和成果,积极营造便利、法治、生态本溪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