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shjjsj-2023-0005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市营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1-06 | 成文日期: | 2023-01-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营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报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市营商局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对照通知要求进行全面自查,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理论学习
2022年,市营商局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体党员干部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方式,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学习宣讲。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为全面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我们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强市、人才兴市、惠民富市”四大发展战略,建设“实力本溪、活力本溪、美丽本溪、平安本溪、幸福本溪”五个本溪目标。
(一)严格落实党组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习制度。市营商局党组把学法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干部教育重要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党组理论中心和党员干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相继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很好地落实了法律学习制度。
(二)积极开展《条例》培训。按照谁执行谁普法的要求,我局在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工作。为全局党组干部职工进行了条例解读;依托市委党校组织举办2022年度全市营商环境专题培训,邀请省委党校和省营商局专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如何在本溪落地落实、如何加快数字化政府建设、解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进行授课,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优化营商环境意识,增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服务企业和群众的能力水平。
(三)全面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宣传。今年以来,我市注重加强对《条例》,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对《条例》知晓率,自觉运用《条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条例》宣传方面:一是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在市政府广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全市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等,运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条例》《规定》,并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累计播放《条例》《规定》5000余次。二是利用宣传条幅宣传《条例》。注重运用群众能看得见的宣传条幅,广泛宣传《条例》。全市共制作宣传《条例》条幅1000余幅,做到了处处都能看到对《条例》的宣传。三是充分利用本溪日报、本溪电台、本溪电视台和本溪第一媒体等多种途径,宣传报道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截至目前,利用《本溪日报》宣传报道76篇(次),利用《本溪新闻》宣传报道17次,利用《辽宁日报》宣传报道19篇(次),利用《辽宁新闻》宣传报道10次,特别是9月21日,《辽宁日报》以《向优而行 厚植沃土》为题,专版报道了我市提升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系列内容,受到广泛好评。四是在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知识竞赛。会同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市直机关“奋斗促振兴、献礼二十大”综合素质竞赛,专题开展了营商环境知识竞赛,并对竞赛总分前10名同志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表彰。
三、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情况
(一)完成全省向乡镇(街道)赋权试点市工作。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治理能力,按照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市作为向乡镇(街道)试点市出色的完成试点工作并形成经验材料全省借鉴。为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用的好”,合法合规、紧贴群众生活,市营商局牵头对全市6800余项行政职能进行研判,最终确定将涉及人社、民政、自然资源、社保、发改等业务领域17个事项赋予乡镇(街道)。截至目前,本溪县、桓仁县已赋权15项,平山区、溪湖区、南芬区已赋权11项,明山区已赋权10项。
(二)完成《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试点工作。根据省局工作部署安排,市营商局作为全省试点,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赴省局与53个中、省直部门对接,逐项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共审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各项条文18000余条,编制了《辽宁省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受到省局高度赞扬。10月28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印发《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溪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本政发〔2022〕11号),共涉及全市36个部门,342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涉及省直部门事项35项,市直部门事项307项,并作为全省样例指导省内其他兄弟城市完成编制工作。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调整工作。根据《中共本溪市委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本委发〔2022〕7号)文件要求,对历年来下放至高新区的648项行政职能进行调整,形成了《保留高新区行政职权事项清单(184项)》《收回高新区行政职权事项清单(464项)》,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溪市政务服务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开展下放职权“回头看”。组织印发《关于排查整改全市“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的通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9年以来,各级下放的管理不好、承接不顺、运行不畅的行政职权事项进行梳理和整改。经过认真排查,我市不存在行政职权“接不住”“用不好”的问题。
(四)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和“只提交一次材料”工作。一是先后组织召开培训会、视频会、协调会等近百次,以“点对点”方式向全市41家单位印发“一网通办”整改清单,对整改落实情况实地督导检查;印发《全市“一网通办”工作情况通报》7期,督促各部门补齐短板,推动我市“一网通办”工作稳步推进。截至10月份,我市实办率综合得分0.633分,全省排名第1,部分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一举扭转过去几年全省排名靠后的被动局面。二是印发《本溪市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实施方案》,梳理编制进展情况表,从工作进展及成效、下步计划等方面对15个试点场景逐条梳理,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具体工作,着力实现“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三是组织开展相关清单梳理编制工作,目前,全市共梳理核定“不计时环节”525个、“全市通办”事项487项、“市县联办”事项180项、“部门联合办理”事项28项、“跨省通办”事项246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255项、“都市圈通办”事项130项、“容缺受理”事项1292项。
(五)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运行。一是组织印发《关于限时推进“三集中三到位”不到位问题的督办通知》,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要求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集中办理,做到“应进必进”。目前,已梳理完成市本级负面清单50项,各县区负面清单261项。二是通过网上抽检等方式,全面梳理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确保做到在事项办理过程中线上线下标准统一。三是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受理窗口,积极推进各级中心建立、落实“帮代办”制度。同时,开展预约、延时、错时服务,目前已有572项高频事项实现“审批不见面”。四是印发《本溪市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综合窗口”改革。目前,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比例达到95%,13家专业分中心均已设置“综合窗口”,并完成各县区进驻“综合窗口”第一批事项清单梳理工作。五是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已完成100件“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联办事项梳理,全市534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录入政务服务网,并实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和“失业再就业一件事”上线运行。六是探索开展“零证明”工作,选取明山区、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为试点单位,目前共确定8项“零证明”事项及其所需材料。七是组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完成挂牌工作,推进桓仁县103个村及22个社区全面开展政务服务驿站建设,落实“裕农通”全域试点工作,安装完成“裕农通”自助设备214台。
(六)强化移动端服务功能。依托“辽事通”平台搭建“文旅”“教育”“政企银”等系统,上线事项涉及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学杂费收缴、港华燃气和辽东水务等176项“高频便民”事项,并为279家农村便民服务站安装了“智慧政务”自助设备,实现全市企业、群众高频事项“掌上办”“就近办”。为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搭建“精准疫情防控综合管理平台”,在全市推广“来溪报备”“溪安码”数据归集应用。截至目前,全市“辽事通”注册用户达到95.7万,注册率达到72.24%,20余万公共场所设置“溪安码”,70余万人次使用“来溪报备”功能。
(七)加强营商环境监督评议,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百姓诉求。一是开展企业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组织全市586户各类企业,从政令畅通、服务效能、依法办事、廉洁自律4个方面,对具有审批处罚收费监管职能的26个部门、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35个企事业单位和20个金融保险机构,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评议,平均满意率为99.70%,平均不满意率为0.31%。二是强化营商环境问题督办。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辽纪发〔2022〕1号),梳理涉关信用环境、司法环境、政务服务等8大领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296件,办结281件,办结率94.93%。分两个批次对40个投诉问题进行集中督办,推动解决问题31个,累计解决资金295万元。9月底对各责任主体落实还款计划情况进行了调度,累计偿还金额2869.62万元,销号失信问题7项。三是更好发挥12345平台作用。今年以来,市12345热线平台受理各类企业群众诉求18.3万件,即时转办率100%,按时反馈率100%,办结率93.13%,满意率93.89%,有效回访率92%,知识库点题答复率98%,平均办件时间8.18天。受理省12345平台转办诉求5091件,即时转办率100%,按时反馈率100%,办结率90.31%,满意率91.72%,有效回访率92.71%,平均办件时间13.55天。将“12345”平台与网格化管理高效融合工作作为创新成果向省营商局申报。
(八)持续做好2022年度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于3月份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本营商小组办发〔2022〕3号),对全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通过明确时限、分类研判、逐项推进等方式,统筹实施,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二是于6月16日组织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召开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就落实政府失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明确失信问题概念、核准问题信息、合理制定还款计划。三是经两次摸排,有关地区、单位自查自纠、梳理上报,我市2022年新增失信问题总计62项,均属拖欠款问题,对此已督促各责任主体制定还款计划。截至目前,累计偿还金额4187.34万元,销号失信问题7项。
(九)落实项目管家制度。一是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各县区全面摸排属地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情况,现已为全市100881家市场经营主体(占全市总量的80%左右)配备项目管家和公共管家374名。二是积极对接省“政企直通车”系统,完成企业(项目)及管家的信息的录入工作,并已通过平台实现了企业(项目)与管家的匹配,为项目管家数字化赋能创造了基础条件。三是经统计,今年以来各项目管家采取电话微信沟通、实地走访、现场办公等方式,持续开展对企业、项目的服务工作,累计与企业、项目沟通对接、定制服务3886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721个。四是对项目管家工作开展电话和实地回访,通过项目企业反馈,及时掌握项目管家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不足,补齐短板,提升项目管家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共计回访企业200余家,企业普遍表示对项目管家服务十分满意。
四、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组班子把法治建设纳入到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到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听取相关法律顾问意见,加强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把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到了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五、下步打算
今后,我局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继续开展好《条例》、《规定》的宣传,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注重对全市行政审批人员学习《条例》的普及,坚持业务工作和法治工作统筹兼顾,加强与法制部门联系,虚心接受省营商局和市法制部门的检查指导,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