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yshjjsj-2022-00021 发布机构: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信息名称: 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6133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日期: 2022-05-13 成文日期: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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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6133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13 15:36:04 【字体:

刘 鹏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各县区主要领导和市直各部门为成员的市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事项决策和组织协调工作。今年3月,成立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专门负责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2.部署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3月14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会议,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进。8月18日,又召开了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3.强化制度建设。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定下发《本溪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本溪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单位评议政府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夯实全市工作开展基础。以市软环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营商局名义印发文件20多个,涉及工作指导、督导、监督等各个方面,强化了顶层设计,打牢了工作基础。其中包括《本溪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方案》、《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本溪市损害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工作方案》、《2017年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条例〉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本溪市第一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方案》、《本溪市破除民营经济发展准入门槛专项工作方案》、《本溪市清查审批和认证暨行政收费等专项工作方案》、《本溪市“简政便民”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聘任翟天齐等110名同志为本溪市优化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的通知》、《市政府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议〉工作方案》、《本溪市优化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2017年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2017年本溪市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方案》等。

4.创新考核评价机制。创新考评机制和监督机制,完善配套方案,夯实工作基础。为督促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我市创新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正向和反向相结合的考评体系,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考评。正向考评系统中,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四个标准”和对各市营商环境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2017年本溪市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方案》及其实施细则,对全市有关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按规定节点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盘子。同时,完善了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机制,反向考核,倒逼行政水平和服务水平提高。从全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筛选出260户企业和落地、在建重点项目中的100个项目建设单位作为评议政府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评议主体,对全市具有审批、处罚、收费、监管职能的政府部门、县区政府和具有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作为评议对象进行评议,对满意率低于标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

5.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评议工作。8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会议。会上,市营商局配合市委组织部,按照本委办发〔2017〕14号文件规定,组织我市146家重点企业和项目单位,我市3类共59个政府部门、单位进行了评议,包括30个具有审批、处罚、收费、监管职能的政府部门,6个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23个中省直驻溪单位,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评议工作。

6.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开通了42218505投诉举报电话和软环境在线投诉受理信息平台,公布了各级各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责任部门及受理人员,严格落实投诉举报7个工作日给予书面答复规定。

7.公开选聘了一批特约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劳动模范、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分两批选聘170名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8.建立了督导检查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了《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和《2017年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成立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营商局组成的督查组,对各地区、各部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企业降成本等内容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9.建立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出台《本溪市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明确了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规定和决策部署、减轻企业负担等8类责任追究行为,列举66种比较突出的应当追责问责的情形。以此为依据,对全市范围内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

10.深入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年初以来组织开展了8个批次、12项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政务环境,整治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政府侵占企业财产,违规增加企业负担,执法环境,特定行业服务,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招标采购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等8个方面39个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强化督查督办,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11. 加大了损害营商环境案件查处力度。市营商局开展工作以来,查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案件103件,处理责任人16人,通报、专报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39件,向政府机构下达整改任务38个,形成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高压态势。

12.努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关心营商环境”社会氛围。在《本溪日报》、本溪电台、本溪电视台主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开设《聚焦营商环境》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刊发(播)有关营商环境新闻稿件200余篇(条),省及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播)稿件20余条。

5月15日至5月27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本溪日报》、本溪电台、本溪电视台开设专栏刊发新闻稿件30余篇(条),在电视台黄金时段集中组织4次 “新闻发言人走进直播间”活动,全面介绍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工作做法、成效举措、思路设想。各有关单位在主要街路、居民社区、农村乡镇、公园、学校等公共场所绘制主题板报140多幅,利用建筑围挡、灯杆道旗等悬挂宣传标语1200多条(幅),条幅1300多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通信运营商的办事大厅、营业网点等千余个LED屏幕,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流动媒介,滚动播放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标语上万条(次)。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