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9-2-12 发布机构: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信息名称: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应根据本市现状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2184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日期: 2019-05-07 成文日期: 20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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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应根据本市现状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2184号)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07 15:14:53 【字体: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就孙胜利代表提出的关于“政府应根据本市现状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作为市政府新组建的部门,肩负着助力本溪振兴的历史使命,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深化“放管服”系统设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持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营商环境评价和企业评议政府工作,加大损害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查处力度,努力做到国内同类城市中审批事项最少、要件最简、流程最优、时间最短,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的便利感和获得感。

一、建立以智能化为方向,全面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一次认证、一网通办”

围绕“全流程网上办理”和“结果自动生成”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满足终端服务功能需求,实现网上咨询、网上指南、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投诉、网上反馈、网上监察等全流程一体化办理。

一是建设政务服务共享交换平台,整合全市各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实现企业群众、市场主体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在线申报、在线办理、在线反馈,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审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公开、收费、咨询等环节全流程“网上办”,并在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流转,实现70%政务服务事项在线提交、在线审核、在线反馈、在线办理“一网通办”的服务模式。

二是建成全市企业法人、自然人综合信息库和公用信用信息库,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加快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实现申报信息“一次采集、多方使用、一库管理、数据同源”,减少纸质要件和重复要件。

三是实行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进一步优化简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将面向群众和企业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及相关中介服务事项一并纳入网上办理,推动简易事项不到现场的全程网上办结,不断扩大全流程网上审批范围,做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

    二、建立以“放管服”改革为目标,实施“一窗受理”无差别服务

目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承担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和管理等工作任务,根据此次机构改革,随着工作职责调整和人员的增加,难以满足市场主体和营商环境建设的需要。由于办公场所面积小在组织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图、联合审批无法得到有效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任务指标,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为抓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只进一扇门”方面,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中心之外无审批,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即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业务办理向网上集中,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不在保留各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将行政许可事项向本级行政审批局集中。

三、建立以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90个工作日为目标,开展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建立“多图联审”并联审批新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辽政办发【2018】9号)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到90个工作日以内。建立我市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机制,一是搭建“一个平台”以“统一登记、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同步出件”为原则,实现项目全过程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二是建立“一个流程”,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改革要求,以“减、放、并、转、调”为原则,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管控重点环节,实行承诺限时审批。三是形成“一张表单”,降低制度性成本,根据建设项目投资主体、不同项目类型、不同审批阶段,制定“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四是设立“一个窗口”,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实行审批阶段一次收件、一次发件,提交“一套申报材料”,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通过审批平台推送至各相关审批部门,各部门并联协同办理,审批结果在审批平台上实时共享,并推送至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受理窗口,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将审批结果送达申请人。五是完善“一套机制”,建立以营商环境建设局为总协调部门,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阶段牵头部门,建立督查监督机制,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项目生成、审批、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环节进行监督考核,保证工程项目审批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四、建立以全省100个高频事项为目标,实现政务服务办理“最多跑一次”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精神,整治“办事难”,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建立“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集中办、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零跑腿”审批机制,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办事效率满意率,实现企业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工作目标。一是将“最多跑一次”审批比例提高到80%。大力研发“审管互动”平台,推进与省、市直部门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数据共享。加强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例。二是全面启动公共服务改革。以全面深化公共服务改革为抓手,推进投资和服务便利化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认真组织核定《本溪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确定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宜进则进、相对集中”的原则,尽快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针对服务事项,科学设立接待窗口,提供公共服务。编制《本溪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加强对进驻机构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着力构建全面、系统、完善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新体制新机制。

五、建立以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切为目标,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不兑现承诺专项整治。在省部署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围绕政府采购、招商引资、践诺履约、服务群众等重点领域,对“招商引资优惠条件不兑现”“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做虚假承诺”“政企双方合同协议兑现不到位并引起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等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营造公平正义、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营商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办事难”专项整治。在2018年开展的“办事难”专项整治成果基础上,以影响营商环境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六、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目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企业评议政府部门工作

一是正式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按照省制定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制定我市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标准和细则,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地区对照细则补齐短板,认真开展工作,争取在全省各市评价结果排序中取得好成绩。

二是持续开展企业评议政府部门工作。协同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以现场评议、社会问卷评议、网上评议和引入第三方机构评议等方式,对全市和各县区政府部门及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充分运用,倒逼政府部门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降低审批运行成本,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一流服务环境。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