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shjjsj-2021-0003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1年工作规划情况 | 主题分类: | 相关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 成文日期: | 2021-10-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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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1年工作规划情况
今年以来,市营商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核心,以加快数据共享、落实“一网通办”为重点,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各重点领域改革,大力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努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持续落实简政放权,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一是按照应放尽放、全链条下放的原则,清理历史沉积,精准放权赋能,注重权力下放工作的实效性,共取消下放调整事项3752项,数量为“十三五”期间总和的两倍,制发《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本政发〔2021〕3号)向全市公开。二是为确保已下放的事项权责明晰、承接到位,组织开展了2019年以来省政府下放行政职权事项“回头看”工作,对管理不好、承接不顺、运行不畅的行政职权事项进行梳理和整改,切实解决了行政职权“接不住”“用不好”的问题。三是完成全市41个部门(含高新区管委会)共6531项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编制工作,形成《本溪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现了省、市、县(区)三级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的完全统一。四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成100件“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联办事项梳理。
(二)加快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数据“互通互联”。一是推进自建系统标准化改造。先后15次组织召开全市自建系统“一网通办”工作会议,推进各自建系统完成面向各市政务服务网统一入口、与共享交换平台共享业务数据、向一体化平台共享办件数据、对接统一身份认证、对接统一事项库、对接电子证照、对接电子印章、对接“好差评”、对接“辽事通”等标准化改造内容。二是推进“一体化”平台应用。。采取日通报方式,强力推进各县区、各部门现有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今年以来,全市利用一体化平台办理业务60086件,其中通过互联网申请办件量59831件,实体大厅受理255件,网上申请办件比例达到99.60%;即办业务50750件,即来即办业务占比84.50%。三是推进政务信息数据库建设。政务数据挂接目录206个,归集上传电子证照数据103类,证照数量约112万条。全市各部门共制作电子印章277枚。
(三)以企业群众满意为标准,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推进“政务服务驿站”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本溪市政务服务驿站建设推广方案》, 经过前期摸底调研、选取试点,完成我市首批16个政务服务驿站申报工作。其中,本溪县2个、桓仁县2个、平山区3个、溪湖区4个、明山区2个、南芬区2个、高新区1个。二是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共产生“一次一评”数据30951条,“一事一评”数据89448条,上传国家平台48177条,部门覆盖率已达37.32%。三是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印发《本溪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管理办法》,向全市公布了第一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明确303项“容缺受理”事项。开展第二批容缺受理事项梳理,截至目前,全市已确定容缺事项731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可容缺受理达到50%以上。四是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本溪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工程建设、企业开办、准入准营、民生服务等高频政务服务,梳理公布“全市通办”事项清单。经与市司法局沟通,初步确定共有9家部门涉及证明事项可实行告知承诺的29个事项。
(四)开展“重点领域”综合窗口建设,夯实“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一是加强“综合窗口”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共设置各类“综合窗口”757个,其中无差别综合窗口544个。二是梳理“综合窗口”事项。全市各级中心共进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4264项,均已实现“综合窗口”受理,“一窗”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三是提升“综合窗口”服务效能。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否定备案”等各项服务制度,积极主动为企业群众提供热情服务。利用视频巡查与不定时巡视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工作纪律,规范服务流程。四是强化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积极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推广使用,全面对接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评价部门、评价事项、评价渠道全覆盖。
(五)持续优化审批系统建设,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今年2月,在省内率先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的对接工作。印发《本溪市进一步加快电力接入工程审批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电网工程审批效率。下发《本溪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意见(试行)》和《本溪市2021年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经济开发区全面开展区域评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已在系统运行,各县区项目覆盖率100%。截至目前,审批系统平台已在线运行项目444个,审批事项661个,实时共享率保持在95%及以上,逾期项目数为“0”,对应标准审批事项比例94.44%、审批正确率98.72%,分列全省第2、3位。
(六)深化“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活动,营造社会氛围。开展“打造辽宁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金点子征集、“营商环境优秀窗口(岗)”评选、“优化营商环境最佳实事”评选活动。目前,共征集“金点子”154条,“优秀窗口”和“最佳事实”评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分三批次向本溪电视台提供问题线索49条,为《百姓看担当》第二期、第三期节目制作提供保障。
(七)坚持市场主体评议政府部门、单位制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开展2020年度企业评议政府部门单位活动,评议主体增加到639家,全市80个被评议部门单位平均“满意率”为99.64%,平均“不满意率”为0.36%。开展评议政府部门中层科室工作,126个评议对象平均得分为97.28分,平均“满意率”为87.56%,平均“不满意率”为1.14%。在本溪日报进行宣传报道,向社会公开了评议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持续推进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全面梳理全市涉及政府拖欠款、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优惠政策不兑现等行为,将已经完成和部分不应属于政府失信范围的问题进行销号,共计销号182项,剩余失信问题182项,全部为拖欠款问题,欠款总额为7.81亿元。2021年计划解决44项,还款0.4亿元。截至目前,已偿还2816.65万元。同时,督促各责任地区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2020年以来省转未办结的10个投诉事项办结工作。经我局多次督办协调及有关责任地区努力,现已办结7件,尚有3件未办结。
(九)持续推进项目管家制度落实,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一是根据《本溪市建立项目管家制度实施方案》(本软环境办〔2018〕13号)有关规定和我市建设企业服务平台需要,制定出台《本溪市项目管家管理办法(修订)》和《本溪市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方案》。为全市194家规上企业、146家限上企业、77家小升规企业和138个重点项目全部配备项目管家205名。截至目前,各项目管家累计服务5912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1190个。二是依托各县区对项目管家开展培训9场,参与人数432人次。通过新闻、报纸、网络等媒体共报道51篇,其中中央层级媒体报道2篇、省级报道6篇、市级报道43篇。三是推进企业服务平台系统建设。完成全市562个企业(项目),205个项目管家,8个市、县(区)营商部门和152个承办部门的信息录入工作,全部开设账号,可以通过辽事通APP和PC端使用企业服务平台。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一网通办”硬件设施差。政务服务硬件体系建设滞后,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基础条件较差,“三集中、三到位”无法真正实现,无法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与省内先进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直接影响到“一网通办”工作任务完成。
(二)政务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有关政务数据开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操作系统迭代更新、网络运营管理和全市政务服务驿站建设等工作需要大量持续资金投入,资金投入不足成为制约我市全面落实“一网通办”,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瓶颈问题。
(三)营商环境建设队伍力量薄弱。市营商局现有编制24个,各县区营商局工作人员2至5人,同省内其他城市相比,我市营商系统人员力量严重不足。由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内容庞杂,涉及到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即使长期超负荷运转,许多工作仍力不从心,导致推进落实不到位。另外,互联网专业人才匮乏,也影响了全市“一网通办”工作和数字政府建设。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今年下半年,市营商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全省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强与省营商局的对接沟通,推进各县区、各部门按照省“一网通办”24项重点任务、58个工作评价指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跟踪调度、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推动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做好两个《条例》宣传解读工作。一是完善宣传联动工作机制,会同市委宣传部、各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条例》和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形成宣传合力。推进各县区、各单位安排专人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开展多途径、多角度的宣传。二是加强教育培训,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开展好《条例》解读培训工作,提升干部对《条例》的知晓率。三是督促市直各有关部门运用好本单位门户网站,做好《条例》宣传及解读工作。
(二)全面推进落实“简政放权”。一是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做好“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告知承诺”清单梳理工作,制定《本溪市第二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推进全市各部门50%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容缺受理”。二是制定《本溪市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完善“一件事一次办”网上申报大厅功能,将100项事项全部复制上线运行。梳理不少于20项的自然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由牵头部门制定“一张表单”和“一套材料”,上线运行。三是推进各县区、各部门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推动更多高频事项由“承诺件”转为“即办件”。四是持续精简行政审批,重点推动企业市场准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阶段、不动产登记等环节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
(三)加快政务服务数据库建设,推进数据共享应用。一是增加市共享平台挂载目录数据数量,推进各县区、各部门对可共享的政务服务数据进行重新梳理和确认,实现全市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应用的部门占接入部门的50%以上。二是组织全市各部门开展电子签章使用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增加电子印章签章、验章调用次数。三是制定《录入省电子证照库的电子证照类别清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电子证照模板制作培训,尽快完成省库电子证照录入工作,持续做好电子证照生成。四是加快推进政务信息数据库建设,政务数据挂接目录实现权责清单对应事项数据全覆盖。
(四)完善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一是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结”的标准,加快推进自建政务服务系统标准化改造,完成社保、医保、不动产、公积金等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任务。二是督促各县区、各单位努力做到“三集中、三到位”,加大“一体化”平台使用力度,确保所有审批业务均在一体化平台上受理、审核、办结,实现“一网通办”办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三是协调市信息中心加快信用平台建设,并及早完成与“一体化”平台对接。
(五)加强“辽事通”对接应用。一是按照“辽事通”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区、各单位围绕医、学、住、行、生、老、病、养等领域,推动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刚需”事项与“辽事通”对接,做到“应上必上”。二是联合市宣传部、新闻媒体持续加大“辽事通”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群众知晓率,年底前实现用户注册率达到50%以上,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率达到60%以上。
(六)全面推广政务服务“好差评”。加强调研督导和抽查暗访,推进各县区、各部门“好差评”评价工作,充分利用评价器、动态二维码等评价方式开展政务服务“一事一评”和“一次一评”,实现评价数量、部门、事项全面提升。
(七)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一是协调市信息中心推动政务服务入口向村、社区延伸工作。推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配备自助终端等设备,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二是指导各县区学习借鉴省内先进地区“政务服务驿站”试点改革经验,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中心、金融网点开展“政务服务驿站”建设。
(八)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环节工作。一是协调市住建局建立咨询服务机制和部门协同联动的联合验收工作机制,对达到联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必须实行联合验收。二是协调市自然资源局统筹各相关部门,整合部门专项规划,消除规划差异矛盾,形成全市各类规划协调统一的“一张蓝图”,统筹项目策划生成和管理,指导各县区利用多规合一平台统筹项目策划生成。三是协调市发改委尽快履行招标程序,推进各县区所属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区域评估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省考核指标。
(九)持续推进落实项目管家制度。一是加快全市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建好企业服务平台系统,实现对全市“管家”服务企业情况的实时调度、动态监控、自动统计、网格管理。二是完成系统安装和基础数据录入工作,推进与“辽事通”对接,实现手机客户端功能。力争8月底前完成项目管家制度向全市2万多户中小微企业延伸工作。三是做好项目管家服务企业情况回访工作,确保我市项目管家制度扎实有序开展。
(十)加强营商环境投诉事项督查督办。一是依据《辽宁省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事项的受理、督办、回访等工作制度和程序。切实加大投诉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确保投诉事项6个月内办结率达到80%。二是加大曝光问责工作力度,对在投诉事项督查督办及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的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等进行公开曝光并追责问责,对涉及违法违纪和不担当不作为的情形移送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