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wju-2023-00013 发布机构: 本溪市商务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3-01-28 成文日期: 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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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1:58:3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本溪市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已在本溪市市政府官网本溪市商务局网页主动公开信息6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条、预算/决算10条、工作信息34条、业务工作15条、行政执法事前公开3条、行政执法事后公开3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条。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扎实部署,凝聚工作合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作为重点,与重点指标研判、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明确1名副局长负责抓落实。二是对标加压,提高工作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和为民便民原则,不断自我加压、对标对表,重点围绕职能和工作实际,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逐一核对“公开事项”“事项内容”,确保政务公开“两化”落实。

(二)全方位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到位。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在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子网页下本溪市商务局网页上公开本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更新、完善、公开业务工作、工作信息49条。二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新制作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三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三)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情况信息公开。全力以赴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于今年7月公开《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为做好商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四)健全完善制度,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文件保密审查机制,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主要涉及招商引资、疫情防控、内贸、外贸、外事等内容。

(五)多举措加大工作保障力度。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明确专门科室、专人负责,确保工作常态化。二是强化日常公开程序。立足年度工作实际,对所有公开信息,把好“三关”,即承办科室把好起草第一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信息公开管理人员把好最后检查关,全力确保公开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9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策性文件把握不够准确、公开属性把关不够严。二是主动公开文件的意识不够强。公开信息采集做的不及时,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存在宣传不到位现象。对新闻宣传工作思想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高,存在“重业务轻宣传”的思想倾向,如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报道、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相关稿件转发不够。四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渠道、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在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性上还需下功夫,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2023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日常监管。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健全日常监管体系,依托我局网页,全面准确、动态更新信息,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二)切实加强内容建设,提升公开质量。以内容建设为根本,结合工作实际,在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子网页下本溪市商务局网页上公开本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更新、完善、公开业务工作、工作信息。及时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的同时,更加注重信息质量,努力实现群众需要的信息触手可得。及时了解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做到群众有所呼、政府有所应,推动政务新媒体公开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

(三)切实规范运维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扎实部署,凝聚工作合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作为重点,与重点指标研判、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明确1名副局长负责抓落实。二是对标加压,提高工作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和为民便民原则,不断自我加压、对标对表,重点围绕职能和工作实际,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逐一核对“公开事项”“事项内容”,确保政务公开“两化”落实。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文件保密审查机制,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溪市商务局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