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wju-2019-0023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商务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商务局增强服务意识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9-29 | 成文日期: | 2019-09-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商务局增强服务意识
本溪市商务局增强服务意识、
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招商服务中心:
根据《2019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市商务局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增强服务意,使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与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明显解决,市场主体满意度明显提高,实现我市市场活力大幅提升,市场主体持续增加,企业营商问题投诉逐步下降,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1.增强服务意识,打造良好的干部作风。针对营商环境建设中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绩观不端正、执行决策不坚决、作风纪律不严谨等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工作不扎实,部署靠讲话、落实靠开会,搞突击、走过场,热衷走秀,说一套做一套,嘴上喊企业是上帝,实际自己高高在上;工作标准不高,自定标准、自己排名、自娱自乐,不正确认识差距,缺乏忧患意识,自我感觉良好;工作不担当,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遇到问题绕着走、碰到矛盾躲着行,被动应付,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拖再拖,推诿扯皮;片面追求政绩,招商引资时超职权承诺,落实中不兑现承诺,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工作纪律松弛,自由散漫,在岗不在状态,将服务企业和群众当作应付差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营商案例整改无期限拖延,搞“文字整改”“表态整改”,案例整改报告避重就轻,绕弯搪塞等问题。
严格按照修订后的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要求,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规范新闻报道、厉行节约。
牵头处室:机关党委
责任处室:机关各处室
2.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简政放权。针对简政放权不同步、不协调,基层承接落实不到位,政务服务效率低等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权责清单覆盖不全面、更新不及时;放权不彻底,利用审批业务系统、专家评审等特殊要求干预下放事项的审批过程;放权后跟踪指导服务不到位,基层承接落实难,出现“服务真空”,企业和群众办事找不到对象;审批流程不清、办理环节繁琐,审批要件多、不规范;审批时限长,利用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变相延长审批时限;中介管理混乱,服务标准参差不齐;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单一,部门协调配合不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不断完善各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取消事项的行政职权要逐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下放事项要开展专项培训;压缩法定审批时限,明确召开专家评审会承诺时限;落实《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9项共性要素,实现省、市、县“三级五统”;省、市、县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涉企执法检查事项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等全部达到100%。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外资处、区域一处。
3.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政务服务能力。窗口单位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办事“推绕拖”等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窗口服务人员态度生硬、漫不经心,甚至百般刁难;项目审批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谋取不正当利益;窗口单位未做到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办事“踢皮球”,让企业和群众到处跑、反复跑,折腾企业和群众;窗口单位效率低下,办事拖拉,能随手就办的事,拖到几天几周办,能几天办的事,拖到几个月办;窗口服务人员流动性大,违规让编外人员承担行政职能等问题。
除保密事项外,行政许可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达到100%,做到“厅外无审批”;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推广网上审批应用,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的比例不低于80%,并积极融入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体系。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外资处、区域一处。
4.增强服务意识,打造新型政商关系。针对政商交往中关系畸形,不廉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以“清”为借口,拒绝出席、参加合理的企业活动;人为扩大与企业之间的距离,推脱主动服务义务;索取、收受企业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代金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其合法权益等问题。
对政商关系中的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对涉及官商勾结、为官不为、受贿索贿、滥用职权等问题线索的实名举报100%核查,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并分批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纪委)
5.增强服务意识,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针对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不广泛、不经常、不深入,流于形式等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宣传工作一阵风,只集中在少数时间节点开展,蜻蜓点水、浮光掠影;宣传工作时效性不强,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没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宣传;不落实宣传专栏设置要求,未在主流媒体设置营商环境专栏,开展系统性、持久性宣传;宣传工作不深入、内容不丰富,形式单一,覆盖不全面,宣传工作不充分,投诉渠道、举报电话等重点工作、重要事项企业和群众知晓率低;宣传工作思维僵化,正面宣传多、反面曝光少等问题。
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全方位、广覆盖开展丰富多彩的营商环境宣传。每年5月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每月第一周固定在电视台集中开展宣传,滚动播出投诉电话、信箱、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等;每月至少曝光2起破坏营商环境反面典型。相关新闻宣传内容由市(中、省)直各部门和各县区提供,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对破坏营商环境反面典型进行把关,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责任处室:局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切实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融合到本科室的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打造商务领域优良营商环境。
2、做好总结,落实责任。
一是各科室要及时总结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好的做法和不足,年末将本科室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总结报法规科。二是落实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出现营商环境投诉案件的,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本溪市商务局
2019年3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