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wju-2019-00208 发布机构: 本溪市商务局
信息名称: 关于分解落实2019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任务的函 主题分类: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9-26 成文日期: 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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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解落实2019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任务的函

发布时间:2019-09-26 13:08:48 【字体:


关于分解落实2019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任务的函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根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增长7%的年度目标安排,为完成2019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任务,现将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任务分解给各县(区)、高新区管委会,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落实。现具体分解如下:

   本溪满族自治县增长 7.2%;

    桓仁满族自治县增长  7.2%;

    平山区增长 7.2%;

    明山区增长 7.2%;

    溪湖区增长 7.1%;

    南芬区增长  7.1%;

高新区增长 7.2%。

    

    

 

 

 

本溪市商务局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