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wju-2025-00042 发布机构: 本溪市商务局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市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机制实施方案的公开征求意见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4-08 成文日期: 2025-04-08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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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市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机制实施方案的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5-04-08 10:20:45 【字体:

根据市委书记专题会部署事项督办通知《2025》1号要求,结合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市商务局起草《本溪市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体制实施方案》(试行),现将《本溪市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体制实施方案》(试行)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大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4月8日—4月10日

  联系电话:024-42218350





本溪市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机制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体制机制,凝聚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招商合力,专业化决策项目准入,实现规范有序、务实高效、资源整合、服务有力的招商机制,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坚持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思路,提升招商引资项目对接精准度、签约落地率、开工建设率和投产达产率。

1.坚持高质量发展。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招商引资和产业发

展的全局统领,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结构,突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重点引进具有前沿技术、前景广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因地制宜招引新质生产力和未来产业项目,推进重点产业聚群发展。

2.坚持市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主动谋划融入国家加快对外开放战略,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和项目合作力度。

3.坚持依法依规务实招商。严守招商引资红线底线,规范

招商引资行为,按照管行业就要管招商、管产业就要管招商的要求,坚持真招商、招真商,引导各县区(经开区)、高新区及各部门实现从重签约向重落地转变。

4.坚持创新方式方法。运用适合本溪市情的产业链招商、

园区招商、资源招商、资本招商、科技招商、本土企业裂变招商等多种招商模式,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地本溪。

二、工作机制

建立统分统招商引资体制,实施“4+N”工作流程(4,即4个工作机制;N,N个牵头行业部门),推动新形势下招商引资体系再明晰

(一)项目信息对接机制。重点解决项目信息的问题,拓宽招商项目、信息来源渠道。

1、各县区(经开区)、高新区围绕本区域产业链招商图谱,开展项目储备和初步洽谈,且具备明确合作意向。

2、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围绕8个产业集群,开展项目初步对接。

3、上级交办、投资者主动联系及招商顾问、基金公司、溪商等各渠道推荐。

(二)项目信息初核、分办机制。重点解决项目信息的问题,加强项目信息收集、初核、分类、分办、台账管理。

1、各县区(经开区)、高新区及各部门、各单位对储备和初步对接,且具备明确合作意向的项目,填写《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附表2),提交市商务局。

2、市商务局根据项目信息要素(包括:项目概况、投资方信息、投资意向和诉求、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说明书等要素)开展初核,主要分析投资企业及各股东信息、信用等潜在风险。时限为1个工作日。

3、根据项目重要性及产业类别等建立项目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行业分类,分办至“N”个牵头行业部门:市发改委(能源产业项目)、市科技局(科创产业项目)、市教育局(教育培训项目)、市工信局(工业产业项目)、市民政局(养老产业项目)、市住建局(城市建设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项目)、市商务局(外商投资项目)、市文旅局(文体旅产业项目)、市卫健委(医疗产业项目)、市数据局(数据产业项目)、市国资委(央企合作项目)、市林业局(林业产业项目)等。各牵头行业部门接到《招商项目分办单》(附件32个工作日内,与项目投资主体进行洽谈、对接。

(三)项目评估决策、洽谈签约机制。重点解决项目的问题,组织开展评估和专家论证、尽职调查、会议决策、洽谈签约等环节。

1、牵头行业部门组织开展评估和专家论证。

1)根据项目投资主体提交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说明书),重点从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空间规划、生态环境、投资强度、资金实力、风险防范、要素保障、承载能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估。时限为3个工作日。

2)对于行业部门评估不能提供明确结论的招商引资项目,可组织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行业部门、市属国有平台公司中的专家人才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专家组,采取书面论证、现场论证等方式进一步论证。时限为2个工作日。

2、尽职调查。对于涉及政府基金投入、国有企业出资合作的项目,牵头行业部门可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报告》作为项目可行性的重要参考依据。重点对项目投资方案、融资方案、建设方案、技术方案、风险防范等内容开展全面尽职调查。时限为5个工作日。

3、会议决策。对招商引资项目原则上由牵头行业部门的分管副市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对于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招商引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政策,由分管副市长提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出现的供地、融资、环评、能源、审批等要素保障问题,由牵头行业部门会同项目承接的县区、高新区提请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形成决策。

4、项目评估、决策结果反馈。牵头行业主管部门经组织评估、论证后,对暂缓项目提出补充措施,补充后继续推进;对确认不可行项目提出招商项目终止推进意见2个工作日内,将评估、决策结果反馈到项目投资主体、项目承接单位和市商务局。

5、项目洽谈签约。各县区(经开区)、高新区作为项目承接单位对评估、认证的可行项目,会同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洽谈,在正式签约前负责组织对拟签约项目进行合法性审和公平竞争审查,签订投资合同应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涉及上级事权的按程序报批。对拟由市政府签订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投资合同,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由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后,方可签订投资合同。

(四)项目跟踪服务和促开工、达产机制。重点解决签约项目的问题,加大省外投资、外商投资和入库纳统工作,服务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和达产达效。

1、资料收集。已签约和到资项目由各县区(经开区)、高新区常态化报送市商务局。除正式合同文本和到资证明外,还需提供以下要件:一是投资说明书;二是项目备案(核准);三是本地注册的营业执照及注册登记信息;四是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土地预审意见或厂房(办公用房)用地租赁相关手续等。

2、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全程跟踪服务和督促入库纳统。各牵头行业部门与项目承接单位及时跟进服务,促签约项目尽快开工;按建设进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并入库纳统;按竣工时限实现竣工投产;强化投产项目运行保障,实现达产达效。

3、结果运用。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与市商务局协同,强化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工作,省外投资、外商投资、入库纳统和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情况将运用于全市招商引资考评。

附件:

1.本溪市招商引资项目统分统评估流程图

2. 本溪市工业投资项目预审评估方案

 

 

附件1:本溪市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决策机制流程图.docx

附件2:本溪市工业投资项目预审评估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