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wju-2025-0003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商务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发布本溪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3-25 | 成文日期: | 2025-03-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发布本溪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辽宁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实施细则》(辽商市场〔2025〕28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工作落地见效,我市近期按照省商务厅要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本溪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家居补贴范围:垃圾处理器、智能坐便器(含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床(含智能床垫)、全屋智能系统(含智能主机、智能中控屏)、智能家用摄像头、电动晾衣架、节能灯具等10类产品给予补贴。
家装补贴范围: 沙发、茶几、床(含床垫)、浴霸、淋浴器(含淋浴柱、淋浴屏、花洒)、浴缸、成品门、成品窗、成品柜、成品桌椅等10类产品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的产品,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2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每位消费者只能享受每类产品核销权益1次,每类补贴不超过2000元。
具体补贴范围和产品清单如有调整以后续具体政策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经营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被取消过以旧换新活动参与资格。
(二)能够提供配送、安装、调试、保修、收旧等一站式综合服务,自身或通过合作,具备家装厨卫产品上门回收能力,能够与我省规范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合作,提供全链条服务。
(三)原则上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四)具有规范的支付结算、出入库管理机制,交易全流程台账资料完整,具备完善的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
(五)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商品信息上传、资格核验、权益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线下门店需安排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或领取权益不方便消费者提供现场领取权益服务。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
(六)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骗补、
套补等行为,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不大量囤货等。
(七)参与商户应做到补贴商品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或
网页)显著位置注明政府补贴优惠,在卖场、活动现场等规范使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标识,不得擅自变更标识或扩大使用范围。
活动参与企业和参加活动商品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市商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县区商务部门适时开展活动参与企业和参加活动商品的调整和补录工作。具体报名事宜可咨询企业所在县区商务部门。
特此公告。
本溪县商务局 46823894
桓仁县商务局 48821488
平山区商务局 42883206
明山区商务局 44599392
溪湖区商务局 45837060
南芬区商务局 43839064
高新区商务局 45858121
本溪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