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wju-2025-0001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商务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市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认定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2-06 | 成文日期: | 2025-02-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市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认定结果公示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结合《本溪市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为推进我市电商直播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示范基地引领作用,市商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市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评审认定工作。
经企业申报,各县区初审推荐,第三方专家评审组评审认定,最终评选出本溪市市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评审认定结果,公示期间为2025年2月6日至2月12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联系市商务局市场运行与消费服务科,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方式:024—42845766
附件:本溪市市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评审认定结果
本溪市商务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