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wju-2020-0035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商务局 |
信息名称: | 2020年市商务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事前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0-12-03 | 成文日期: | 2020-12-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0年市商务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附件4
2020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填报单位(公章): 本溪市商务局 填报时间:2019年 12月 10日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001 | 市商务局 | 从115家加油站中按10%比例随机抽取12家。 | 对加油站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不使用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加油或不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使用未经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或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加油机、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质量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走私或非法炼制的成品油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行为开展检查。 |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辖区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十八条 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禁止下列行为: (一)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 (二)加油站不使用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加油或不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 (三)使用未经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或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加油机,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 (四)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五)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质量不合格的成品油; (六)经营走私或非法炼制的成品油; (七)违反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哄抬油价或低价倾销; (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经营行为。 | 2020年4-5月 | 现场检查 |
002 | 市商务局 | 从6家拍卖企业中按17%比例随机抽取1家 | 对拍卖企业是否存在出租或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检查。 | 《拍卖管理办法》第四条 商务部是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国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拍卖企业应当依法开展拍卖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 (二)对拍卖标的进行虚假宣传,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 (三)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的; (四)采用恶意降低佣金比例或低于拍卖活动成本收取佣金,甚至不收取佣金(义拍除外)或给予委托人回扣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 2020年4-5月 | 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