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wju-2020-0029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商务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届三次会议代表3070号建议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 成文日期: | 2020-07-1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届三次会议代表3070号建议的答复
谢晓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本溪市益民加油站搬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卢炳野局长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分管副局长邹峰督办。邹峰副局长立即同相关责任处室,对您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调研,协商具体的落实方案。
一、明确责任科室。市商务局针对建议所涉及内容,市商务局根据工作职责明确由局法规科负责落实。
二、跟踪推进。益民加油站搬迁程序是先选址后审批,前期须市住建部门提出益民加油站搬迁新址,后由平山区商务部门根据《成品油管理办法》对加油站选址进行规划确认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上报市商务局审批 。市商务局将根据职责积极跟踪进展情况。
三、及时办理。益民加油站新址选定、区商务部门初审后,市商务局积极认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