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tysj-2025-0002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信息名称: | 国道丹霍线千金岭隧道改扩建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2-12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国道丹霍线千金岭隧道改扩建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国道丹霍线千金岭隧道改扩建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国道丹霍线千金岭隧道改扩建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源为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1工程概况
(1)项目起点位于既有国道丹霍线千金岭隧道洞口南侧约 400 米处,与国道丹霍线在 K187+654 处顺接,新建隧道沿原隧道东侧并行布设,净距25 米,终点位于隧道洞口北侧约 400 米处,与国道丹霍线在 K189+883 处相接。路线全长 2.2公里,为双向四车道公路,其中分离式为单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 60 公里/小时,路面宽度 18.5 米,路基宽度 20 米,分离式路面宽 8.5 米,分离式路基宽度为 10 米,本项目拟建隧道 1386 米/1 座。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对国道丹霍线千金岭隧道改扩建工程进行勘察及初步设计。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 服务期限
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5月13日,共计60日历天;具体服务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4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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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近5年(指设计批复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完成过1项合同内容为独立的1KM以上隧道或包含一座1KM以上隧道,且公路等级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
主要人员 |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指设计批复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担任过1项合同内容为独立的1KM以上隧道或包含一座1KM以上隧道,且公路等级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人员缴费明细(投标截止日往前倒数一年任意三个月)。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回避要求
(1)为所投合同段项目的设计文件编制单位;
(2)为所投合同段项目法人(含项目前期临时法人和特许经营者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3)受所投合同段项目法人(含项目前期临时法人和特许经营者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
(4)与本条上述三款所涉单位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3.4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5年 02月 17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03月 04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5.3本项目为电子交易。
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 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 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5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投标人完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基本信息录入并验证通过后即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5.7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ln.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4-42818180
招 标 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94140288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长白丽岛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谭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24-83733449-84
邮 箱:316933079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