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jtysj-2024-00245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注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1-12 成文日期: 2024-11-12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注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2 15:13:43 【字体: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注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核查,我辖区本溪市政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市荣翔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17家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现公告注销本溪市政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市荣翔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17家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请以下被许可人(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10天内交回企业和个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不交回的,视为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企业和个体明细。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企业明细.xlsx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