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jtysj-2026-0021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推进国道丹霍线南芬至桥头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的建议》(第5140号) | 主题分类: | 2026年 |
| 发布日期: | 2026-06-01 | 成文日期: | 2026-06-01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推进国道丹霍线南芬至桥头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的建议》(第5140号)
(B类)
公开
本交运议字〔2026〕第16号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514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赫连文滨、徐瑞阳、王喜良、孙贵林代表:
您4人提出的《关于推进国道丹霍线南芬至桥头段改扩建工程(丹霍线三期)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对丹霍线南芬至桥头段改建工程面临的困难挑战及后续建设推进方向开展专题分析研判,现答复如下:
目前,该项目已列入《本溪市“十五五”时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纳入“十五五”期间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为后续推进提供了规划支撑。
丹霍线是连接丹东、本溪、沈阳、阜新,至内蒙古霍林郭勒市的一条重要干线公路,对交通运输、百姓出行、国防交通等具有重大意义。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该项目建设涉及南芬区政府和平山区政府。丹霍线南芬至桥头段改建工程估算投资28000万元,其中:拟争取省厅补贴资金10000万元,需地方配套解决18000万元,大部分需南芬区解决。近年来,南芬区人民政府先后实施高南线建设工程、本宽线低标准改造工程,已落实配套资金 2.3 亿元。若丹霍线三期工程启动实施,地方政府承担配套资金压力大。二是辽宁省2024年印发了《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准备工作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对新建、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严格履行提级论证程序,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不得违规举债。若该项目实施,南芬区、平山区政府需靠区财政收入解决配套资金问题,经国家发改委组织提级论证通过后方可推动前期工作。三是现丹霍线南芬至桥头路段已于2022年实施中修改造,目前可满足当前百姓出行需求。
我局将始终把其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抓实抓牢,一方面主动加强与市、区相关部门及省交通运输厅的常态化沟通对接,紧盯资金配套进展与政策调整动态;另一方面提前梳理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完善各项筹备工作。待地方配套资金全部落实后,立即全面启动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出行不便问题,早日为群众打造安全、畅通、便捷的交通环境。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