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jtysj-2026-0015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开通明山区高速公路南口至溪湖区后湖公园之间公交线路的建议》(第5110号) | 主题分类: | 2026年 |
| 发布日期: | 2026-05-29 | 成文日期: | 2026-05-29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开通明山区高速公路南口至溪湖区后湖公园之间公交线路的建议》(第5110号)
C类
公开
本交运议字〔2026〕第12号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51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崔明代表:
您提出《关于开通明山区高速公路南口至溪湖区后湖公园之间公交线路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本溪公交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所提出的建议因成因比较复杂,需后续工作进行沟通,现解释如下:
高速公路南口至后湖公园之间距离约13公里,距离较长,需途经文化路路、溪湖路等多个交通拥堵路段。若开通直达公交线路,单程运行时间约45分钟,往返需 1.5-2 小时(高峰时段可达2小时以上),过长的运营时间将大幅增加驾驶员劳动强度,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同时,现有公交线网中,市民可在站前、东芬等地中转换乘实现两地通行。
感谢您对公共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我局将始终以市民出行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线网布局,提升服务质量,为市民提供更安全、便捷、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