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tysj-2024-0015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信息名称: | 市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优化提升国省干线公路交通运输环境的建议》(第3171号)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4年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优化提升国省干线公路交通运输环境的建议》(第3171号)答复
该建议由我局下属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和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共同答复。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答复如下:
该建议涉及到我队相关职能,2023年我队对南芬地区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了多次有效打击,从年初以来我队全年出动车辆470台次,出动人员1000余人次,共打击非法营运车辆41台次,还安排执法车辆及人员不定期对南芬地区非法营运车辆较多地区进行查处并驱离。十月份我队还在南芬地区各主要交通路口及客流量较大地区悬挂打击非法营运和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宣传标语,并利用宣传车在南芬地区流动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提醒市民出行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但是南芬地区非法营运问题仍然存在,其根源及成因有很多。因此该提案建议列为协办单位。仅依靠交通运输执法治理“黑车”,治标但不治本,不能达到预期效果。“黑车”问题只是表象问题,反映的是南芬地区存在运力不足、线路规划不科学等问题。建议由南芬区政府主办,组织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住建、信访、客运集团等相关部门共同研讨,齐抓共管,针对南芬地区公共交通问题如何将运力补充调整、线路规划提出科学合理意见。
下一步,我们执法队仍将继续加大力度查处南芬地区非法营运车辆,努力维护好南芬交通运输市场使南芬地区客运市场有序发展,为群众营造安全的客运环境。
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答复如下:
我单位接到您3人的建议后,立即组织相关管理、技术人员等对国道G304丹霍线进行现场勘察,现就相关处置事宜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南芬区南山路段盘道岭处,有路树遮挡视线情况,拟于5月前办理完成砍伐手续后立即实施。
二是针对增设减速带建议,我们将积极沟通省交通厅争取建设资金,在该路段增设减速震荡标线,力争于2024年底前完成增设任务。
三是关于拓宽此处黑色路面建议。该路段于2022年改造完成,现为二级公路,争取在省交通厅下一轮改造时进一步实施拓宽。
四是关于G304丹霍线本钢泵房至南芬法院路段排水不畅问题,经调查,该段位于南芬区街区段,排水设施为南芬区设置。南芬区政府拟在该处新建排水设施,从地面下引排解决积水问题。我们将积极配合南芬区政府,协调推进工程进度。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