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gswglj-2023-0002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部门会议 |
发布日期: | 2023-08-23 | 成文日期: | 2023-08-23 |
废止日期: | 2023-08-29 | 文 号: | |
关键词: |
《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一:落实生态环保工作主动性不强。本溪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落实情况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督察发现,本溪市大部分市直部门既没有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也没有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二、整改目标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整改措施
(一)每年年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每年12月2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落实情况。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市机关事务局根据《本溪市(省、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要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机关事务管理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结合工作实际,在提升管理效能、推动节能节约、推动政府绿色采购等方面扎实细致做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推行绿色办公,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年8月29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44871553 44871530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