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gswglj-2023-0000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24 | 成文日期: | 2023-02-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第三部分 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机管发《2023》1号)
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财务审计科负责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决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区机关事务工作。
(二)研究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的审批和监督;负责市本级公务接待经费、市级干部周转住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三)制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及资产处置工作。
(四)负责统一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土地,按分工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调配、更新和处置工作。
(五)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六)制定全市公务接待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副市(厅)级以上领导来我市的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国家、省派出的各类检查、调查、督查、视察团组来市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的有关接待工作。
(七)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府机关及原市政府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安全及其它后勤管理工作。
(八)拟订市级领导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的使用与管理。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本级
第三部分 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4451.9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451.96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4451.9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81.74万元;
2.项目支出3370.22万元;
2023年预算支处比2022年增加2168.01万元,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27.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3年预算比2022年增加241.0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3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22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8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384.11万元,比2022年增加91.53万元,增长3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2022年增加99.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全市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4.11万元,比2022年减少8.3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车辆运行费用。
2023年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22年 | 2023年 | |
合计 | 292.58 | 384.11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0.15 | 10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92.43 | 284.11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 0 | 111.28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292.43 | 172.83 |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全市资产管理工作,现有车辆74台,其中:行政执法车辆60台,一般公务用车14台。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0个,涉及资金3370.22万元,无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
第四部分 2023年本溪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