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河长制 让河流长治久清
近年来,我市以河长制为抓手,全面改善水环境、系统修复水生态、合理利用水资源、有效防治水灾害,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持续推进河流保护治理,实现了“有人管”“合力管”“管得住”“管得好”的崭新治理局面,绘就“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生态画卷,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立足于打基础、强机制、促整治,我市河长制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2017年以来,相继下发了《本溪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本溪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等文件,市河长办还编制了《本溪市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本溪市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办法》,目前,编制完成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 256 个。全市 251 条流域面积 10 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全部完成,并汇总划界成果形成全市“一张图”上报省水利厅。
2018年与2019年,我市先后两次进行了河长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搭建本溪市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还上线了手机 APP 和公众微信号,供市县两级使用,具备查询、检索、统计、分析、河长巡河、文件通知、事件管理、“一张图”等功能,强化对河长的履职监督管理,加强对河湖治理保护的日常监管,提升公众反映河湖问题的解决效能,实现“一平台”治水管水,为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地开展河长制工作提供有效“智力”支撑。
按照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市水务局借助全面实施河长制的“东风”,对全市主要河流、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和清理整治,现共排查整治“四乱”问题并销号766 个。他们还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河长制重点工作,市河长制办公室出台了《本溪市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经组织县区全面排查,再次梳理全市 359 个问题纳入“三个清单”,已整改完成 151 个。2021 年,市水务局被水利部授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2022年,因河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本溪满族自治县实施河长制工作获省政府重大政策激励奖励 150 万元,桓仁满族自治县受水利部奖励 1000万元,用于河湖治理管护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各级河长 587 名,其中市级河长 7 名,县级河长41名,乡级河长215名,村级河长324名;落实巡河员341名、保洁员 574名;制作与安装河长公示牌 514块。全面实施河长制以来,全市各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 57963 次,共解决河湖环境治理问题867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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