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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公开征求《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溪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5-22 08:35:1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公开征求《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

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制定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现就《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积极推进工作落实,现将公示期定为7天,请于2026年5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本溪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建军

  联系电话:15641484090

  邮 箱:77681321@qq.com



  本溪市公安局

  2026年5月22日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草稿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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