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弹性年限出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推动城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落地产业项目尽快达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1号)等文件精神,起草了《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弹性年限出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4月17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联系人:王晓琪 联系电话:45858131
特此公告。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弹性年限出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