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60 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60
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提高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本溪市民政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24〕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4月2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本溪市民政局,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xmzjdbc@163.com
2.联系人:刘保杰,联系电话:43841733
特此公告。
本溪市民政局
2026年3月30日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草稿解读.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