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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市生态环境局就《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6-20 16:15: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重新划定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现就《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积极推进工作落实,现将公示期定为7天,请于2025年6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何畅

  电  话:024-44871993

  邮  箱:bxssthjjdqk@163.com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0日


    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草稿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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