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本政规〔2024〕1号
  • 发布机构:本溪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2024-01-11
  • 效力状态:有效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文件

本政规〔2024〕1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贯彻

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本溪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

  (2021-2035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发〔2023〕9号),充分发挥计量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性作用,全面提升我市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本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溪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引领,面向全市经济和民生需求,加强对计量事业发展的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加强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强化计量服务支撑,融入新发展格局,完善计量标准和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提升计量服务能力,提高计量法治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计量基础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计量工作形成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积极性,着力完善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计量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计量服务保障作用显著增强。全地区强制检定项目建标覆盖率达到90%(省统筹建设项目除外)。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引导培育一批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建设一支素质过硬、能力突出的计量检定人才队伍,注册计量师获证人员达到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技术人员总数的60%。计量监管机制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计量法治意识持续加强,形成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代测量体系和计量治理体系。

  到2035年,全市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计量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计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计量标准建设。统筹规划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聚焦重点领域,新建或更新完善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推进关键领域计量标准建设,市级强制检定项目建标覆盖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创新发展。〔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建设。深化计量技术机构创新发展,推进市、县两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统筹发展,强化计量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强制检定职责。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和公益性计量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建立智能计量管理系统,推动设备的自动化、数字化改造,打造智慧计量实验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计量法律法规和实操能力培训,提升计量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加强注册计量师培养,推进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与职称、职业技能等级等制度衔接。鼓励企事业单位计量人员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面向本企业职工开展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举办计量技能比武,加强人才交流合作和传帮结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完善企业测量体系。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加大计量投入,强化对工业测量过程、测量数据的管理,鼓励其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企业计量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开展工业企业计量标杆示范活动。落实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深入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全面提升产业链相关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全面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提升碳排放计量监测能力和水平。鼓励有能力的计量技术机构建立碳计量标准装置,开展碳计量工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计量支撑。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参加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基地培育,引领节能降碳工作的开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六)为公共服务与安全提供计量保障。完善安全生产、公共安全以及自然灾害防御计量保障体系。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公共交通、防灾避险等相关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卫生计量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医疗器械、疾病防控、生物医药、康复理疗设备、营养保健食品等领域计量保障能力,完善相关计量保障体系。加大对涉农物资的计量监管,推动计量技术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

  (七)加强计量监管执法。各县(区)政府和计量部门要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加大对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缺斤短两、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计量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计量执法装备水平。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计量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强化信息共享,提升执法效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八)强化民生计量监管。落实计量惠民工程,提高民用“四表”、公共交通、医疗健康、乡村振兴等领域强制检定能力,推广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持续开展集贸市场、眼镜制配场所、加油站、餐饮场所、商场超市、定量包装商品等重点民生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九)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建立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管理模式。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推进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计量工作体系。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明确计量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

  (十一)提供工作保障。

  1.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对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支持保障,加强计量基础设施、计量科研、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强制检定实施机构、计量数据、专业技术人员等国家战略资源能力建设;要制定具体措施,完善计量基础设施、运行经费、专业人员保障机制,将公益性计量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2.各有关部门要促进科技、产业、财政、人才等政策协同,大力支持计量科研项目和计量技术平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参与测量技术、设施研发和产品应用,鼓励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依法开展经营性技术服务,加强计量重要科研创新人才培育引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加强计量宣传。深化计量科普宣传,以“世界计量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为重点,引导全社会认识计量、重视计量,大力宣传计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作用。组织开展计量科普进校园、进医院、进社区等活动,面向社会普及计量知识和计量文化,形成“人人懂计量、人人用计量”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十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测,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部门)



  政策解读:关于《本溪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 (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解读(文字解读)

        关于《本溪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 (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解读(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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