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shjjsj-2021-0001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公布第一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 成文日期: | 2021-02-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公布第一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中、省)直各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我市“一网通办”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审批效能,方便企业办事,依据《本溪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我市第一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完善政务服务机制,凡列入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的,在办事群众提出需求后都要实行容缺受理,做好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与限时办结制、告知承诺制的有效衔接,同时要做好档案保存,确保工作规范执行。
联系人:市营商局行政权力运行监管科 李德超
联系电话:43889010
附件下载地址:本溪市政务服务网
附件:1.市直部门、各县区、税务系统容缺受理事项清单
2. 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样本)
3. 容缺受理通知书(样本)
4. 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书(样本)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