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shjjsj-2021-0001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积极发挥项目管家作用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开复工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 成文日期: | 2021-02-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积极发挥项目管家作用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开复工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发〔2020〕6号)精神,各县(区)要积极发挥项目管家在支持企业复工、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立即了解所服务的企业和项目的开复工情况,尤其是企业开复工预案和疫情防控预案制定情况,确保企业和项目严守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两个底线”,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项目管家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和项目在开复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防疫物资短缺、疫情防控措施等问题,并第一时间帮助指导、协调和解决。
三、积极宣传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的各项政策和举措,尤其是《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发〔2020〕6号)和《本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本溪市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工作令》(第7号)及我市出台的相关政策、举措等。
四、积极引导企业按照《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疫情期间办事指南》和我市政务服务平台疫情期间相关办事指南等,通过政务服务网、辽事通等平台,以网上办、指尖办、预约办、邮寄办等方式办理业务,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同时,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
五、鼓励各级政府建立复工复产帮扶沟通协调机制。对项目管家反映的相关问题,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应立即启动帮扶沟通协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协调研究解决,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
在企业陆续开工生产、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各县(区)要充分发挥项目管家信息员、联络员、服务员、协调员、代办员和宣传员等多重职责,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全力支持企业开复工、稳发展。同时做好调度和统计工作,对于其中反映较多的共性问题等,要及时提炼总结,并研究解决。对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及时进行广泛宣传和表扬。
请各县(区)认真填写附件,并将上述工作要求中第三、四、五项具体落实情况及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进行梳理汇总,于每周四14时前发送至ys3211454@163.com。
联系人:武宝琨
电话:42218511,18640730502
附件:1.本溪市企业和项目开复工情况统计表
2.本溪市企业和项目开复工共性问题情况统计表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