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03-2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4-28 | 成文日期: | 2019-04-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营环建发〔2019〕13号 | |
关键词: |
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省营商局《关于做好国发【2019】6号文件落实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按照“国务院取消的一律取消”的原则,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协调,认真填写《关于落实国家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确认表》并按时报送。
2.市直各部门在4月8日前将确认表和电子文档通过传真和邮箱方式报送市营商局。
3.各县区政府参照市级做法,做好文件落实工作。
联系人:霍新
联系电话:42218507
传真电话:42218506
电子邮箱:sgbdwgz@126.com
附件:
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4项)
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项)
3.关于落实国家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确认表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