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9-03-29 发布机构: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信息名称: 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4-28 成文日期: 2019-04-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营环建发〔2019〕13号
关键词:

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8 13:56:27 【字体:

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按照省营商局《关于做好国发【2019】6号文件落实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按照“国务院取消的一律取消”的原则,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协调,认真填写《关于落实国家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确认表》并按时报送。

2.市直各部门在4月8日前将确认表和电子文档通过传真和邮箱方式报送市营商局。

3.各县区政府参照市级做法,做好文件落实工作。

联系人:霍新      

联系电话:42218507

传真电话:42218506

电子邮箱:sgbdwgz@126.com

 

附件: 

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4项)

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项)

3.关于落实国家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确认表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19329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