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yshjjsj-2021-00003 发布机构: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信息名称: 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政府监管执法创新,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提案》(3011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日期: 2021-02-02 成文日期: 2021-02-02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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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政府监管执法创新,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提案》(3011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1-02-02 16:40:11 【字体: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就李盟娇委员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政府监管执法创新,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提案》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作为市政府新组建的部门,肩负着助力本溪振兴的历史使命,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深化“放管服”系统设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持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营商环境评价和企业评议政府工作,加大损害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查处力度,努力做到国内同类城市中审批事项最少、要件最简、流程最优、时间最短,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的便利感和获得感。围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各类新兴产业、新经济发展模式的出现,市营商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1.推进“一网通办”。全面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辽事通”APP应用,打破“烟囱”“孤岛”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对于企业群众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鼓励引导企业群众通过本溪政务服务网和“辽事通APP”,实行线上办理。

2.加快重大项目审批。坚持特事特办,实行“容缺审批”。立项、规划、土地、环评、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审批部门,要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作用,加快推行网上审批。大力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分类优化审批流程,实施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实行告知承诺制和项目代办服务。

3.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手续。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否定备案等管理制度,各驻窗口部门进一步减免手续,简化流程,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组织全市各部门以《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9版)为基础,以我市编制的《“一件事”参考目录》(119项)和《“一件事”流程图》为参照,按照“三级五统一”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梳理编制标准统一、适合实施“一件事”的办事事项,形成《本溪市“一件事”目录清单》,逐步实现从部门审批一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转变,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

4.大力推进“就近办”。统筹利用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资源,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的远程指导,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咨询服务,提升办事能力,提高“就近办”事项数量。

5.发挥项目管家作用。各级项目管家积极引导企业通过政务服务网、辽事通等平台,以网上办、指尖办、预约办、邮寄办等方式办理业务。对项目管家反映企业的相关问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启动帮扶沟通协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协调研究解决,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

6.加强对营商环境问题督查督办。应对国家、省出台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对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和部门,将予以全市通报。

7.加强企业群众投诉案件办理。加强对营商环境投诉案件办理的领导,推行营商投诉问题网上办理,强化案件的督办力度,提高投诉办理实效性和案件办理质量。积极做好与省“8890”投诉平台的对接,确保省转投诉事项的及时受理,并严格按照“6个月办结”的标准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