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yshjjsj-2025-0000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数据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数据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2-12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数据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预算
本溪市数据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本溪市数据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本溪市数据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年本溪市数据局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本溪市数据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数发〔2024〕26号)
本溪市数据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
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
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溪市数据局本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
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
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局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
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本溪市数据局门户网站预算\决算专栏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 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本溪市数据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市数据、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政策措施,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三)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本溪、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承担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四)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五)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统筹管理公共数据资源并组织推动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指导推进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利用。
(六)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七)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推动数据领域合作交流。
(八)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数据安全相关政策,拟订我市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同中共本溪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九)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十)负责统筹研究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十一)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对市(省、中)直部门进驻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十二)负责全市政务服务效能监察等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行政审批工作和各级各类公共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及代办机构建设。
(十三)负责本溪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规划建设和日常运行监管工作。
(十四)配合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十五)承担本溪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本溪市数字本溪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本溪市数据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本溪市数据局机关本级
(二)……
(三)……
……
第三部分 本溪市数据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582.9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2.9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582.9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68.48万元;
2.项目支出114.5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114.5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42.40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2025年项目支出资金减少。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本溪市数据局本级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0项目0万元;0项目0万元。
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溪市数据局本级运行经费预算为59.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溪市数据局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本溪市数据局本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4.62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持平,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为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持平,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为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持平,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4.62万元,比上年持平,增长/下降0%),比上年持平,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为无。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合计 | 4.62 | 4.62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62 | 4.62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4.62 | 4.62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溪市数据局本级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市数据局本级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6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6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114.50万元,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114.5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类项目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8.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数据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数据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数据事务(款)其他数据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7.政府购买服务: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18.绩效目标:指财政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计划实现的产出目标和效果。按照预算形式划分,绩效目标分为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指市直部门(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实现的产出和效果;项目绩效目标是指项目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19.绩效目标管理:指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和应用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
20.……
21.……
……
第五部分 2025年本溪市数据局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