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fj-2024-00026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司法局
信息名称: 关于对本溪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17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24年
发布日期: 2024-06-06 成文日期: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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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本溪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17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06 14:45:44 【字体:

陈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两公律师”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两公律师”推进情况

    (一)人员基本情况

公职律师共有66人。其中公安系统22人、税务系统16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5人、纪检委4人、司法行政系统11人、其他单位8人。

公司律师共有17人。其中本钢系统12人、本溪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1人、辽宁恒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人、辽宁容大经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人、辽宁北方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1人。

(二)开展工作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始终严格按照省厅统一时间安排部署,积极推介“两公律师”申报条件及方式方法,最大限度扩大知晓范围,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申报注册“两公律师”。今年共计受理公职律师申请13件、公司律师申请1件,并核发相关工作证书。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职律师管理的实施意见》,为全市公职律师的推进、管理和覆盖提供制度保障。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公民法治素养,制定并下发《本溪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兼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和公证员开展“现身说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上述群体的法律职业优势,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现身说法”宣讲系列活动,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市“两公律师”参与法律法规起草论证、重大法律事务审核、矛盾调处工作、行政处罚审核、提供法律意见、办理民事案件等各类法律事务共计5959件。开展《民法典》《治安处罚法》等法治讲座345场,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794件,较好地履行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工作职责。

二.“两公律师”工作计划

    (一)加大政策宣传,推进“应注尽注”。 继续落实《本溪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兼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和公证员开展“现身说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单位所属法律职业人员立足岗位实际,发挥专业优势,实现社会效果。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职律师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动涉关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实现“应注尽注”。

(二)做好“两公律师”的注册、指导工作。按照省厅统一时间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朋友圈转发等方式积极向社会公示“两公律师”申报条件及方式方法,扩大申报知晓度,提升申报效率。

(三)加大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市律师协会、法学会等社会团体职能优势,加强交流合作,畅通“两公律师”与专职律师、法官、检察官之间的交流渠道,汇聚法律智慧,有效提升“两公律师”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健全考核制度,完善日常管理。推动“两公律师”所在单位建立健全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探索建立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工作保障机制,为“两公律师”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发挥法律职能提供坚实的保障。

(五)创新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申报及注册工作。按照辽宁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在辽宁省民营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方案》,选取符合注册条件的民营企业,部署及确定试点企业名单,做好“民营企业”公司律师申报及注册工作,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公司律师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

 

                          本溪市司法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