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fj-2024-00025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司法局
信息名称: 关于对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04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24年
发布日期: 2024-06-06 成文日期: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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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04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06 14:43:55 【字体:

常平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借鉴“枫桥经验”继续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继续以基层司法局、司法所为依托,以司法系统工作人员为主导,建设一支由法律工作者、本辖区街道党政领导、派出所、村(社区)等单位负责人、网格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等组成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并登记形成人民调解员名册。联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大力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

2023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发现矛盾纠纷6010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169件,调解成功1316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1%,未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利导致的民转刑、群体性上访等案件。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599 个,人民调解员224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625名,个人调解室89个。人民调解组织已成为维护本溪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于推进平安本溪、法治本溪建设,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别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信访+人民调解”,本溪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2022年9月,本溪市信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入驻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调委会以“点”、“线”、“面”的形式把工作力量辐射到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做为调解工作的“点”,审核受理适用人民调解的信访案件;当事人所在辖区司法所做为调解工作的“线”,配合调委会开展工作;市县两级人民调解专家库做为调解工作的“面”,为调委会开展工作提供专业支撑。把情、理、法有机结合,共商共调,合力攻坚,让初信初访的访调对接工作达到“1+1>2”的成效。成立以来,调委会共受理适合人民调解的信访案件42件,其中已化解15件,正在处理27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00余件。省市领导多次到调委会调研,对调委会的工作创新给予充分肯定和好评。

(二)“司法+人民调解”,诉调工作初见成效。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先后联合下发了《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溪市司法局关于协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案》《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溪市司法局关于协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流程》,健全本溪市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联动联治诉源治理机制,延伸诉调对接,通过调动双方力量和资源,实现业务协同,信息共享,人民调解与人民审判互动,调解向前延伸,化解向后延伸。由人民法院征求诉讼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人民调解,法官全程跟踪调解进程,必要时可采取点对点方式,根据案情由包片法官指导或共同参与调解,做到了解法结更是解心结,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目前,共对接案件62件,调解成功10件。

(三)“专业+律师调解”,强化诉源治理延伸调解工作触角。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印发了《创新开展律师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诉前调解工作合作协议》,明确律师参与诉前调解工作目标和方式、工作机构和机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诉前调解工作程序、工作规则、工作保障等。制定了《本溪市律师协会调解中心调解规则(试行)》、《本溪市律师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管理制度(试行)》、《本溪市执业律师参与人民调解(诉前调解)工作以案定补管理办法(试行)》、《本溪市律师协会调解中心案件调解程序》。成立了本溪市律师协会调解委员会,在市律师协会设立了律师调解中心,在22家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律师调解室,选任60名资深律师为市律协调解委员会首批调解员。该项工作在全省走在前列,目前共受理符合条件的案件5件,调解成功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40%。

    (四)“村(社区)+组(网格)调解”,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了全力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本溪市在春节、五一、汛期、中秋、十一和亚运会等重要特殊敏感时期,聚焦跟进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市管理、农村基础设施、扶贫易地搬迁、农村土地流转等重点矛盾纠纷,依托村民组和社区网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这些村民组长和网格员起到了知民心、解民困的作用,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通过滚动排查,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案情动态分析“早预防”、矛盾源头治理“早介入”。目前,村和社区共排查矛盾纠纷11537件,调解成功11537件,开展宣传教育3244次,提供公证指引120次,提供法律援助指引130次。

    (五)强化平台建设夯实调解基础,大调解格局取得积极成效。通过强化平台建设,夯实调解基础,建立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构建大调解格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进一步完善四级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确保人员到位、场所到位,职能作用充分发挥,运用人民调解专家库、专业法律服务团队、远程视频调解系统等资源就地化解矛盾。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司法所长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目前全市建立个人调解室83个,达到乡镇街道全覆盖,特别是桓仁县已达到平均每个乡镇(街道)3个个人调解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婚姻家庭、消费纠纷、旅游纠纷、知识产权调解组织三是加强“四所一庭”联动,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通过联动受理矛盾纠纷361 件,调解340 件,调解成功340件。

(六)建立全域式人民调解新模式,人民调解先进典型层出不穷。2023年8月份,我市组织召开全市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及协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现场会,实地观摩8个基层调解组织、7名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典型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期间,在本溪日报6版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谱写本溪为民解忧新乐章》为主题整版刊发了20名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典型,这其中既有退休的老同志,又有乡镇(街道)书记,还有村(社区)工作者,也有法律工作者。他们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为民宗旨,忠诚守职,知行合一,以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守护一方稳定为己任,以“枫桥经验”为指导思想,寓情于理、以理示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调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法院协助人民调解员对接调解平台,对纳入人民调解员名册的调解员在调解平台上形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及时给予司法确认,作出确认裁定。

202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先后联合下发了《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溪市司法局关于协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案》《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溪市司法局关于协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流程》,对符合适合先行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类型案件或涉行业、专业类纠纷案件,由县(区)法院立案庭或派出法庭按照诉前调解纠纷案件的法律关系、类型及涉行业、专业等划分方式,全部通过线下将案件委托至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或与其同级的相关人民调解组织。诉前调解案件在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时,由人民法院派出法官全程跟踪调解进程,必要时可采取点对点方式,根据案情由包片法官指导或共同参与调解,帮助化解。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终结后,达成调解协议,由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依法作出司法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深刻剖析原因,找出差距、明确方向、制定措施、抓好落实。

    下一步,我们要按照省司法厅的总体部署,不断夯实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巩固和规范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坚持强基础,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始终站稳人民调解为人民的根本立志,切实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一项基础性、日常性工作,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等方式,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排查。

二是坚持高标准,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依托星级司法所评定工作,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主阵地”和“桥头堡”的地位作用。

三是坚持防风险,实现主动防范有效管控。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不让小风险演化为大风险,个别风险演化为综合风险。对于短期内难以化解且具有重大涉稳隐患的疑难纠纷以及依法不能调解或当事方执意不愿调解、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实现有效管控,不留真空和死角。

                                                                  本溪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