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配合省委专案组做好拉票贿选案查处工作,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力抓好换届人选把关和风气监督,确保我市继续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为配合省委专案组做好“4·30”拉票贿选案查处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专门成立了专案领导小组和协调配合办公室,提前做好谈话记录、问题整理和证据固定等工作,为省委专案组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在查处过程中,市纪委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配合市委先后多轮对我市20名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进行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用理想信念教育感化,用党性原则提醒反思,谈话对象均从内心深处知错、认错、改错。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挽救大多数、惩治极少数,促使有关人员从内心深处认错、知错、改错,共依规依纪对我市18名涉案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和纪律处分,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与此同时,市纪委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聚焦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时限、倒排工期,采取定期调度、督促检查等多种保障措施,实现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率达100%。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开展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5个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处和通报了一批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腐败案件。
2016年是我市各级党委换届选举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严把干部选任政治关、廉洁关,全力抓好换届人选把关和风气监督工作。要营造出良好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最关键的是要严肃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此,市纪委严明换届纪律,认真做好市县乡“两委”换届和省人大代表补选、省党代表选举中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共对61批次、6807人次的换届人选进行了廉政审核,对163人提出不提名建议,坚决防止了“带病提名”“带病提拔”。不仅如此,市纪委还切实强化警示教育,传达学习中央对湖南衡阳、四川南充,特别是辽宁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下发严肃换届纪律通知,采取组织观看《警钟》《镜鉴》《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开展专题谈话提醒,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等一系列有力举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深刻教训、严守换届纪律。严格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先后派出30个换届风气督查组对换届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全市换届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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