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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16-12-14 10:18:0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6年11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就相关议题举行联组会议进行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事关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关注度高。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积极落实国家“水十条”各项工作,继续强力实施“碧水工程”,制定出台一系列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了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委员们对执法检查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赞成报告提出的建议,希望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切实改进工作。

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指出,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尽管我市水环境整体改善,但是防治形势依旧不容乐观,水环境保护压力较大,水安全风险犹在,水污染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主要表现在:水源保护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区域污水未得到有效治理、农村面源污染不容忽视、监管执法不到位、环保宣传和公众参与度不够等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本着对这座城市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持不懈地推动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1.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一是严格落实水源保护制度,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对暂不能关停整治的,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环保设施,严格执行企业环境整治标准。二是制定水源地保护规划,规范水源地管理。三是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增强对水源安全的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2.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一是逐步将现有的污水截流工程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降低污水处理成本。二是实施主城区老旧管网改造,特别是对居民小区内的供水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和维修改造,提升管网承载能力。三是加快太子河新城污水管网建设,将管网建设与太子河新城管廊建设规划相结合同步推进,确保太子河新城区域内污水应收尽收。四是推进城市中水再利用,加快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设施的建设步伐,提高中水回用率。

3.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力度,要高度重视城市生产生活污染向农村转移问题,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加快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4.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一是把好项目入关口,坚决杜绝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县区政府和政府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强化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对重点排污企业要实现监管全覆盖。

5.推进信息公开,加大宣传力度。在媒体上定期发布水环境质量和达标情况等环境信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强与公众互动,积极回应百姓诉求,做到信息公开透明;进一步宣传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