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11月3日、4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玉晶玻璃厂、老官砬子水源地、高台子污水处理厂、大峪樱桃沟、南沙河、千金沟、本钢污水处理厂和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及环保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
副市长刘旭东代表市政府向执法检查组做了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检查组召开座谈会,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交换意见。检查组在对我市近年来水污染治理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提出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水源地的保护力度,继续加大对周边企业的在线监测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监测结果;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环保项目基础设施投入,做好雨污分流工作;向社会公布环保监督电话,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水污染防治,保护好青山绿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萌娇参加了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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