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督查组来溪督查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10月22日至23日,国家环保部第三督查组一行来溪,对我市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地方环境执法大练兵、取缔十小企业、《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涉危险废物环境执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落实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及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等八个方面情况进行督查。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坚决落实国家“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继续强力实施“蓝天、碧水、青山、沃土”工程,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全面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现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溪期间,督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和市环保局的工作汇报,并先后深入本钢集团一些厂区和本溪满族自治县部分企业进行现场督查,督查组对我市近年来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还认真听取了我市基层部门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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